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sdghjm/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住建局
- 名 称: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3-11
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年 月 日
目录
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8 -
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 9 -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14 -
九、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15 -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 16 -
(一)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指导工作。拟定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全县公有房屋统计及管理工作。(三)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执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五)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六)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订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开展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城镇燃气监管职责。(七)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和小城镇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使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境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樹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率故的调查处理。(九)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十)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一)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十二)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十三)质例落实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实施。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根据政府赋予的任务,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支援工作。(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十五)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指导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一)部门内设 1 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所属 0 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 2598.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33.7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464.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96.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59.93万元。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 2598.74万元,同比减少 902.98万元,下降25.79 %,主要原因是: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78万元,占8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464.96 万元、占 17.9 %。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 2598.74万元,同比减少902.98万元,下降25.79 %,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281.07万元(人员经费260.23万元、公用经费 20.84 万元),占10.82 %;项目支出2317.66万元,占89.18%。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598.74万元,同比减少 902.98万元,下降25.79 %,主要原因是: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464.96万元、结转 864.64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96.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59.93 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33.78万元,同比减少1367.94万元,下降39.06 %,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3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3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1.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59.9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1.9 万元,同比增加1.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结余资金纳入到2024年预算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27.16 万元,同比增加1.41万元,增长5.48 %,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基数变更,需缴社会保险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2.93 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03 %,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基数变更,需缴社会保险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48 万元,同比增加28.97万元,增加15.53%,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中列入工资、公用经费、暖气费等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797.7 万元,同比增加79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迎宾大道东段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纳入到2024年预算中。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44.97万元,同比增加44.62万元,增长12748.57%,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县城内清理建筑垃圾费用。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3.75万元,同比增加73.7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偿还资金在中期调整解决,2024年该资金纳入预算中。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探亲费及取暖费无变动。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减免房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09万元,同比增加394.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非国有租金补贴属于新增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同比减少608.9万元,下降96.05%,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33.9万元结转至2023年,今年未收到上级部门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4年预算数为43.63万元,同比减少2491.92万元,下降 98.28 %,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6万元,同比增加20.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友谊小区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结转资金纳入到2024年预算中。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基数变更,增加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0.44万元,同比增加442.49万元,增长55.66 %,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解决三通一平及扎西岗、昆莎乡维修改造资金。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54万元、津贴补贴136.29万元、奖金1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1.36万元、住房公积金19.9万元、医疗费1.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6万元。
公用经费20.84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18.44万元,包括:办公费4.24万元、电费0.86万元、印刷费0.21万元、差旅费4.54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按比例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按比例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 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64.96万元,同比增加464.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噶尔县友谊小区职工周转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从政府性基金中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6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64.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4.96万元,同比增加464.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噶尔县友谊小区职工周转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从政府性基金中解决。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4万元,同比增加2.32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残保金预算列入至公用经费预算中。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截至2024年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9个,资金1734.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1.保障性住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64.96万元;2.维修改造项目,资金400万元;总资金864.9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6.69%。
附项目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2024年无乡村振兴资金预算。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