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gexwj/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纪检委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4-19
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地委、地区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监委和地委、地区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7.完成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现设 6 个科室,包括:1、综合室2、党风政风监督室3、第一监督检查室 4、第二监督检查室 5、第三审查调查室 6、案件审理室;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单位编制23人,目前在职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1.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各乡镇纪委涉案款物保管。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2.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地委实施意见、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3.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乡镇纪委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4.第三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5.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乡镇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入7052967.1 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减少1582703.65元,下降 18.32 %。主要原因:调出人员7人。
我单位2021年预算支出 7052967.1元,同比减少1582703.65元,下降 18.32 %。其中:安排基本支出 6440256.7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696253.1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8642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578元),同比减少 1435414.05 元,下降18.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 612710.4 元,同比减少 147289.6 元,下降 19.38 %,主要用于:办案设施、党风廉政宣传以及值班室电费等。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386425.6 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4876757.11 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派驻派出机构(05),2021年预算支出数 100000 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巡视工作(06),2021年预算支出数 100000 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13)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100000 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5),2021年预算支出数 598127.37 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5523.09 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021年预算支出数 7476.58 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9),2021年预算支出数 26168.07 元;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1年预算支出数 95579.62 元;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299063.66 元;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支出数 457846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 6053831.1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838992 元、津贴补贴 3055952.04 元、奖金 311524.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127.37元 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06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5579.62 元、失业保险5523.09 元、工伤保险 7476.58 元、生育保险 26168.07元、住房公积金 457846 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7578 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共 386425.6 元,其中:办公经费 284025.6 元(办公费 60625.6 元、电费 20000 元、邮寄费 1680元、电话通讯费50400元、差旅费 150000 元、福利费 1320元、培训费 0 元、公务接待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6800 元、维修(护)费 5600 元、食堂补助 0 元。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96800 元,同比增加46400元,上涨 92.06%。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我单位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1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96800元,同比增加 46400 元,上涨 92.06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元,同比增加 0 元,上涨 0 %。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 0 元,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 0 元,预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21年车辆保有量 2 辆,2020年车辆保有量 3 辆。
我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 1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12710.4 元,其中: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建议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十、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包含直达资金 0 万元。(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直达资金)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二、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中共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