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 索引号:xzfg/202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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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噶尔县检察院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4-28
噶尔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我院2018年决算编制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噶尔县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
1、根据县委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的指示,部署全县的检察工作。
2、协同有关主管部门考核本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选建议。
3、负责本级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全县检察官和书记员、司法警察工作。配合组织全县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检察工作改革的意见,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6、负责对本级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的管理。
7、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侵权公民民主权利案件以及需要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8、对具有管辖权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并依法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9、对全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
10、依法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1、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12、负责检察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检察信息技术工作。
13、承办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现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捡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计划财务装备科、检察技术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编制38人,目前在职35人,离岗待退人员1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我院将认真贯彻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核心,以业务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实现噶尔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围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产业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噶尔建设。依法严惩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四是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为基本法律依据,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案件范围和法定程序,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44447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894453元,上涨10.59%。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899303.95元,同比减少1338197.10元,下降14.4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7899303.95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581389.95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2515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00元,同比减少1338197.10元,下降14.49 %,主要原因是:相比2017年2018年我单位人员减少。
全年决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6400元;
2、204(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6998145.95元
3、204(类)04(款)01(项),其他检查支出184664元
4、221(类)02(款)01(项),住房改革支出65009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我单位2018年决算人员经费6647789.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9947元、津贴补贴3610708.17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5568.56元、职业年金:207784.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294.99元、住房公积金65009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7992.9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00元。
(二)公用经费。我单位2018年决算公用经费共1251514元,其中:办公费255925元、印刷费:2652元、电费131293.86元、邮电费93657.5元、取暖费18150元、差旅费3601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723.46元、日常维修(护)费49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219328.18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8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120723.46元,同比减少5507.78 元,下降0.04%。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元;20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我单位无接待费,主要原因:由政府统一解决。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5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5辆,同比无增减车辆,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无新增及报废。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院无绩效情况。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噶尔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明细表
噶尔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