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 索引号:xssb/202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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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法院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4-28

 

噶尔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审判认为应当有噶尔县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判案。

2、审判由县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依照管理权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的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4、做好法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5、综合管理法院武器、着装、装备及加强法院的“两庭”建设。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承办应当有普兰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法警大队、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门士乡人民法庭、扎西岗乡人民法庭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43人,目前在职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1. 主要工作任务

1、办公室职责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促检查、落实、办理、院党组会议、院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会务和院领导、有关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制、分发;负责简报、情况反应等信息的编辑及对下指导工作;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及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审判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等工作。

2、立案庭职责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并移送有关庭(室)处理;接待来信来访,处理非诉案件;审查各类再审申请和申诉案件;办理诉前财产、证据保全案件;处理民事诉前调整工作;处理管辖争议案件;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监督;办理因审理案件需要的原审案件卷宗的调退卷工作。

3、刑事审判庭职责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刑事案件;审判刑事抗诉案件。

4、民事审判庭职责

依法审判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等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宜。依法审判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审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

5、执行局职责

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法律规定应当有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裁判文书、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理委托执行和提及执行的案件;负责统计各类执行案件的信息;办理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拘留、罚款、查封等强制性决定不服,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复议的案件;审理、监督立案庭移送的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的两级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执行或消极执行问题的执行案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突发暴力抗法事件。

6、法警大队职责

1)负责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专警籍管理、预防事故等工作。

2维稳工作,负责院内安保,巡逻敏感时期处突演练。

3负责值庭、押解人犯。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6参与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

7负责机关的安保保卫工作。

8领导协调法院相关工作。

7行政审判庭职责

行政庭是人民法院内专门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由庭长一人,副挺长和审判员若千人组成。受理公民或法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1.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本院的评查工作。

    9、门士乡人民法庭及扎西岗乡人民法庭职责

    1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2依法审理本庭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3依法执行本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文书、调解书。

    4)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5加强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调查研究。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做好本庭所承办案件统计、报送和利用工作。

    8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工作。

    9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10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一般公共决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7668489.2元,全部为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945997.46元,下降14.07%。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算支出6697517.11元,同比减少1698845.72元,下降25.36%。其中:安排基本支出6697517.11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减少1698845.72下降25.3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全年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 204(类)03(款)99(项),2018算支出数53880元;

2.204(类) 05 (款) 01 (项),2018决算支出数6052153.31元;

3.204(类) 05 (款) 99 (项),2018决算支出数45640元;

4.221(类)02(款)01(项),2018决算支出数545843.8元;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我单位2018决算人员经费5784446.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3527 元、津贴补贴3207890.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011.6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759.46 元、个人农业成产补贴260528.91元。

   (二)公用经费

   我单位2018决算公用经费共913070.2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  113296  元、水费 51726 元、电费70982.12元、、维修维(护)费 25035 、差旅费115928.5元、劳务费14976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其他交通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43.2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 258964.9 元、邮电费  35134.4  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三公”经费决算72243.28 元,同比减少52575.91  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18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18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  72243.28  元,同比减少52575.91  元,下降42.12%。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 0 元;我单位2019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  72243.28  元,同比减少52575.91  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18决算公务接待0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_12_辆,2018年车辆保有量12辆,同比增加0辆。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对我地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统一审核完毕后,另行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依据:附表4)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

九、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决算

(二)部门决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噶尔县法院2018年决算明细表

                                  噶尔县法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