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fgydj/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0-31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2021 10  27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二、基本数字表

十三、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四、资产负债简表

十五、三公经费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为正科级,加挂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机关编制为4名(行政编制3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主要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县自然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并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监督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地方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监管。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

(十)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负责矿业权登记备案及管理。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照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沙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

十六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十九)负责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三组织全县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四)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十五)负责落实全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应急指挥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六)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地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

二十七)负责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与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3.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草原资源调查、草场承包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4.与县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确权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核实,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统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承担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拟订各类不动产统一确权登、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划;承担县级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以及数据库管理、统计、检测等地籍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服务;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及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服务。

县羌塘国家级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科研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项目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常规性科学研究和各种资源动态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收容、驯养、抢救、繁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等工作;负责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收集整理各种自然资源并进行课题研究;负责新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负责科研档案、标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林政稽查、珍稀动植物的抢救和护林防火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局暂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42704770.78元,同比增加23075984.58元,增长117.56%。主要增长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业务增加。

(二)本部门2020年支出12792182.79,同比增长163541.46增长14.66%。其中:基本支出7292759.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30032.26,同比增加896489.23,上涨54.8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相关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4762727.53,同比增加4296219.01,上涨920.9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5499423,同比减少3557226.78,减少39.28%,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未支付项目资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1539675.27,津贴补贴0,奖金145816.76元,伙食补助费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702.5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930.2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358.1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42.16,住房公积金19314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228179.88。其中办公费9052。印刷费0,水费0,电费8000,邮电费14950,取暖费3610,差旅费10677,维修(护)费0,培训费87509.88元,会议费0,劳务费7576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2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266265.1,其中:抚恤金0,生活补助88860.55,医疗补助62272元,代缴社会保险费48860.5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72(根据实际增减)

(四)资本性支出(一)

本部门资本性支出共计3534547.6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专用设备购置372900,文物陈列品购买置120490元,无形资产购买2432993.96元,基础设施建设0,大型修缮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根据实际增减) 其他资本性支出608163.69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同比增加0元,上涨0%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同比增加0元,上涨0%。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同比增加0元,上涨0%。主要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决算报表Z05_1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中显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0,主要原因为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悉,经济科目)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0,同比增加0元,上涨0%。主要原因:我局不承担接待任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3271923元,同比增加12284458元,上涨1244.03%,主要原因:上交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费及其服务费。

五、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直达资金

六、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

七、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经营国有资本

八、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0年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本部门2020年共有0项目已填报0绩效,未填报0绩效。

十、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列扶贫类资金。

 

第三部分

 

噶尔县财政局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四、社会保障它是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而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

五、行政费支出是财政用于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外事机构行使其职能所需要的费用支出。

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

七、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管理是指对国家拨给自然灾害破坏的地区和人民,用于抢救生活财产和保障基本生活的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质所进行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