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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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5-05

 

 

阿里地区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  4   月   29

 

 

目录

第一部分 - 4 -

噶尔县文旅局概况 - 4 -

一、主要职能 - 4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 10 -

第三部分

噶尔县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噶尔县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 10 -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 10 -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 10 -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 11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11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11 -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 13 -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 13 -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14 -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4 -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 14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1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15 -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 15 -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 15 -

(六)政府债务情况。 - 15 -

第四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名词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噶尔县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15 -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和基层文

化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以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五)指导、推动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

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

(六)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规划全县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

(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

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案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关于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十)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及保护设施建设;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十ー)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査;承担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工作。

(十ニ)指导全县文物业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十三)指导县文学艺术界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根据职能对接地区文化局和地区旅游发展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衛接,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文化和旅游局暂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编制为4名(行政编制3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文化、旅游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和基层文

化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以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指导、推动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

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

()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规划全县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

()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

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案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关于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及保护设施建设;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十ー)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査;承担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工作。

(十ニ)指导全县文物业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十三)指导县文学艺术界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根据职能对接地区文化局和地区旅游发展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衛接,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 266.4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6.44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1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7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35  万元、上年结转按原渠道支出万元。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  266.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6.44 万元,占10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 26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5万元,占  97.15%;项目支出7.6万元,占 2.85%;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6.44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6.4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0元、文化和旅游体能传媒支出202.18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7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35 万元、上年结转按原渠道支出 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6.44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209.12万元,主要2021年以往的结转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0%文化和旅游体能传媒支出202.18万元,占75.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3 万元,占10.18%;卫生健康支出万元,16.78 %;住房保障支出  20.35   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数为195.83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14.53万元,(增加)7.76%。主要是因2021年结转资金较多。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机关服务预算数为4.77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8%。主要是值班室未供暖。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预算数为1.58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48.42万元,(下降) 96.84%。主要是……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62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6.71万元,(增长).35.48%。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0.45万元,(增长)42.45%。主要是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97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0.42元,(增长)11.83%。主要是人员增加。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1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3.35元,(增长)35.4 1%。主要是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预算数为20.35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5.87元,(增长40.54 %。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66.4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0.11   万元、津贴补贴    126.54  万元、奖金  13.0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5.62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1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97     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51     万元、住房公积金    20.3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9    万元、医疗费补助  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    万元。

公用经费   15.14 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    6  万元、电费 1     万元、邮电费 1.25     万元、差旅费     0.8 万元、维修(护)费 0     万元、印刷费   1.5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     元。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3.52    万元,比2021年增加3.52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3.5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无政府基金。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92万元,增加64.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266.44万元,无重点项目。

附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乡村振兴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附件: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