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gexnyncj/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 名 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2025-07-22 12:08:29
- 发布日期:2025-07-16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21-1.水利部门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主体责任缺失,对一些环境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河湖长对河湖岸线巡查频次和力度未达到监管要求,对部分河道私采乱占、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存在只督不管情况。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 |
整改目标 | 1.及时发现并解决巡河中排查出的问题,如垃圾污染、排污口违规排放、河道淤积、岸线乱占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提升河湖自净能力,恢复河道行洪畅通。 3.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满足公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求。 |
整改措施 | 通过巡河APP,定期提醒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及时处理河湖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河湖长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利用遥感技术,提升河湖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水平。 |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责任人 | 米玛罗布 |
联系电话 | 18089075030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如垃圾、违建、排污等),按责任归属明确整改单位和时限,建立台账,跟踪销号。截止目前在巡河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2个。推进沿岸垃圾清理工作,防止垃圾入河。截止目前我县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工作127余次,清理垃圾13.298吨,其中各乡镇清理“白色垃圾”工作122余次,清理5.984吨。开展清淤疏浚,改善河道行洪和水质条件。今年投资20万实施狮泉河流域军分区段下游河床清淤工作,共计清淤9600立方米。整治乱占岸线行为,拆除违法建筑、广告宣传等恢复岸线自然功能。截至目前更换公示牌49处、拆除广告宣传牌58处。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9次。 严格按照巡河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落实巡河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巡河APP,向各级河长发送巡河提醒1123条,各级河长按照巡河频次、内容和责任开展巡河,使巡河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引入公众监督,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河湖保护,形成“全民共治”氛围。计划于7月中旬结合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