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及调整方案

  • 索引号:gsfrm/2023-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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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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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05

阿里地区噶尔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及调整方案

 

为强化政策落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带动产业发展为依托,以基础设施改善为助推,集中资金资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充使用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多渠进水、一池蓄储,瞄准目标、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原则,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县域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要补充完善资金投向,避免资金使用不当。

(一)严格资金投向。投入、项目建设违背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实际需求。

(二)瞄准目标、集中投入。补充资金项目要重点围绕产业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岗位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工程,全面瞄准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安排衔接整合资金,实现集中投入,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模效应。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挂钩,精确瞄准已脱贫监测对象,主要用于13个村(居)补齐产业短板、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等,全面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二、补充资金规模及渠道

新增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86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4.82万元,占100%。

三、补充及调整内容

根据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在《噶尔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基础上补充1个方面内容和调整1个方面内容。

(一)补充使用一: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方向。

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7.82万元。主要用于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扎达布日温泉新建蓄水池建设项目、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牧区改革农机具库房建设项目、噶尔县生态农业产业园区低压线路改造、噶尔县产业项目接电项目、噶尔县朗久村松多列水井房建设项目、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噶尔亚萨人工种草点改造提升项目。

1.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扎达布日温泉新建蓄水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60㎡,新建出水口围墙32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7万元,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37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2023年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收益5万元;覆盖全县1个村355户1288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0户221人。

2.项目名称: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牧区改革农机具库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 多 噶尔县左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新建库房、草料间、围墙等设施设备用于置放农机具。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90万元,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19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168户520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3户179人。

3.项目名称:噶尔县生态农业产业园区低压线路改造

责任单位: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蒋 涛 噶尔县狮泉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生态农业产业园区

建设任务:新架设0.4 KV低压线路,长1740米、新立电杆57基、新装拉线29组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43万元,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143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2023年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成后受益康乐新居搬迁点714户3243人。

4.项目名称:噶尔县产业项目接电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昆莎乡噶尔新村、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噶尔新村温室大棚接电及门士村糌粑加工厂、门士村砖厂等接通国家电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3万元,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73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2023年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为原产业项目后续扶持项目,建成后受益门士村和噶尔新村,587户1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95户322人。

5.项目名称:噶尔县朗久村松多列水井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凌 遗 春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朗久村

建设任务:新建光伏水井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8.99万元,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38.99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底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35户1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户15人。

6.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噶尔亚萨人工种草点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新建干渠、维修原有渠道、采购草种子、聘请特种公司种植。

资金规模:总投资807.53万元,第一批资金中已安排424.7万元,此次中央第二批补缺口资金382.83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17万元中安排135.0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7.82万元中安排247.82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3年7月底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收益10万元;覆盖全县1个村248户926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7户145人。

(二)补充使用二:关于噶尔县 2023 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口径调整补充。

由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涉及附属设施较多,调整变更较大,与原有估算投资相差较大,为此进行资金口径调整充实。

1.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扎西岗乡鲁玛村

原资金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781万元中安排1688.6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15万元中安排969.32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870万元中安排342万元。

调整资金规模:总投资从前期安排的3000万调整为28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781万元中安排1688.6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15万元中安排769.32万元 。县本级配套资金870万元中安排342万元。

2.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噶尔亚萨人工种草点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那木如村

原资金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1.86中安排396.7万元。

调整资金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1.86中安排396.7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15万元中安排28万元。

3.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扎西次旺 噶尔县水利局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实施地点:门士乡门士村

原资金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15万元中安排45万元;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区配套441.95万元中安排441.95万元;地区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安排15.76万元。

调整资金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15万元中安排217万元;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区配套441.95万元中安排441.95万元;地区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安排15.76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统筹整合衔接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由分管财政局县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整合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2023年整合使用补充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噶尔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在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已脱贫监测对象代表参与衔接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五是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时开展整合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阿里地区噶尔县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表

2、阿里地区噶尔县2023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资金调整明细表

 2023年项目分三类统计表(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