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 索引号:gsfrm/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12-11

阿里地区噶尔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及《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54号)要求,依据《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结合全年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实际,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制定2024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欠发达乡和村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乡村产业、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林草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2023〕74号)《阿里地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阿财字〔2023〕120)文件为依据,强化资金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按照“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以“五个振兴”为目标,进一步持续做好已脱贫监测对象帮扶基础上,加大扶持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统筹谋划、科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合力。按照噶尔县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噶尔县委关于成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文件内容,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产业振兴组、组织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等相关专项组与成员单位配合,制定切合噶尔实际的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方案,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式,为好噶尔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以统筹整合资金方案为基础,各专项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有效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导致衔接资金浪费现象发生。

(三)坚持目标导向,优化资金分配。全面做好17个村(居)产业兴旺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全面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做好防返贫防致贫工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在统筹整合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我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和2024年项目及时推进落实,经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衔接资金项目整合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长:扎西次仁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西绕顿珠  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王    勇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索朗次仁  县委副书记

洛桑丹增  县委副书记、狮泉河镇党委书记

张 鹏 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 显 斌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邓 成 才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余    静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西绕多吉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 建 成  县政府副县长

蒲    东  县政府副县长

格桑顿珠  县政府副县长

次仁班久  政府副县长

董    仓  县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门士乡党委书记

桑德杰布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扎西岗乡党委书记

左左乡党委书记

欧珠尼玛 昆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涛  狮泉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海  门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丁 文 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次仁德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蒙 莉 萍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腾  县委办副主任

罗桑加措  县政府办主任

耀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次仁元旦 县交通局局长

旦巴桑布 县住建局局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洛桑旦增 县商务局局长

赵    领  县教育局局长

达瓦加布 县民政局局长

曹 洪 伟  县科技局局长

白玛曲珍 县统计局局长

卓玛拉珍 县卫健委副主任

西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司法局局长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白玛欧珠 团县委书记

唐 复 亮  县总工会副主席

扎西拉姆  县妇联主席

次仁罗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巴桑次仁 县城管局局长

罗布旺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外事办主任

巴桑顿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园林绿化局局长

扎西平措 县编译局局长

旦增其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贡嘎群增  国家税务总局噶尔县税务局局长

白玛石努  中国农业银行噶尔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产业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振兴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科技支撑组、规划组、政策保障组、考核评估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西绕顿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格桑顿珠、董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产业振兴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洛桑旦增 县商务局局长

白玛曲珍 县统计局局长

二、组织振兴组

组  长:邓 成 才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副组长:达娃潘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

达瓦加布  县民政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赵    领  县教育局局长

曹 洪 伟  县科技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三、人才振兴组

组  长:王 建 成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南    杰  县委党校副校长

县人社局局长

赵    领  县教育局局长

曹 洪 伟  县科技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卓玛拉珍 县卫健委副主任

罗布旺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四、考核评估组

组  长:格桑顿珠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丁 文 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县人社局局长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五、文化振兴组

组  长:余    静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次仁德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旦增晋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六、科技支撑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 洪 伟  县科技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七、生态振兴组

组  长:张 鹏 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耀 县财政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旦巴桑布 县住建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园林绿化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八、政策保障组

组  长:扎西次仁  县委书记

副组长: 耀 县财政局局长

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达瓦加布  县民政局局长

多    拉  国家税务总局噶尔县税务局局长

白玛石努  农行噶尔县支行行长

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

组  长:格桑顿珠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次仁德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领  县教育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达瓦加布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耀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旦巴桑布 县住建局局长

次仁元旦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桑旦增 县商务局局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卓玛拉珍 县卫健委副主任

巴桑顿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十、规划组

组  长:王 建 成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发改委主任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旦巴桑布 县住建局局长

次仁元旦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强久群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达瓦央金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拉巴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五、衔接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按照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阿里地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自治区统筹、地(市)主导、县(区) 为主体,规划引领、项目搭台”的原则统筹资金。对本次下达给噶尔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

、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统筹整合资金计划

2024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22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1041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7473万元,占67.68%;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占16.28%;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占12.23%;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占3.81%),占77.63%;自治区财政资金1992万元(自治区巩固任务资金1018万元,占51.1%;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占48.9%,占14.01%;地区配套资金315万元,占2.21%(其中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占59.68%;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127万元,占40.32%);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占6.15%。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4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22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1041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7473万元,占67.68%;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占16.28%;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占12.23%;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占3.81%),占77.63%;自治区财政资金1992万元(自治区巩固任务资金1018万元,占51.1%;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占48.9%,占14.01%;地区配套资金315万元,占2.21%(其中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占59.68%;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127万元,占40.32%);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占6.15%。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024共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1041万元,其中(2023年12月15日中央提前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473万元,阿财农指【2023】152号;2024年01月09日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阿财农指【2023】152号;2023年12月20日中央提前下达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阿发改投资【2023】96号);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

2.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024年共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1992万元,其中(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18万元;2024年01月09日自治区本级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

3.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2024年共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315万元 ,其中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127万元

4.统筹整合县本级配套财政资金。2024年共统筹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

、资金投入方向

2024全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223万元中共安排项目41个其中:安排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18个,总投资3376.64万元,占23.74%;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4个,投资8154.57万元,占57.33%;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总投资1847.06万元,占13%;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1个,总投资498.99万元,占3.51%;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2个,总投资109.46万元,占0.76;培训类项目1个,总投资16.50万元,占0.12%;其他类项目2个,总投资219.78万元,占1.54%。

(一)产业发展资金投向

2024计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18个,总投资3376.6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76.64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63.29万元,占75.91%;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467万元,占13.83%,县本级配套资金346.35万元,占10.26%;资金重点投向养殖类、加工类、商贸流通类、乡村旅游类、其他5个部分。

1.养殖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养殖业项目4计划总投资4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13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4万元,占78.45%;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万元,占17.92%;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15万元,占3.63%。

(1)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牲畜添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购置牦牛120头(其中:购置3-4岁公牦牛60头,购置3-4岁母牦牛60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108万元,占63.5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55万元,占32.35%;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7万元,占4.12%。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该村一产壮大,促使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年收入15万元)

(2)噶尔县左左乡郎久村曲卡间合作社添置牲畜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

建设任务:购置牦牛100头,绵羊250只(其中:购置3-4岁公牦牛50头,购置3-4岁母牦牛50头,购置3-4岁公绵羊125只,购置3-4岁母绵羊125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8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172万元占95.56%;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8万元,占4.44%。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使朗村村集体经济壮大,预计年收入18万元。

(3)噶尔县监测户添置牲畜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各乡镇、各村

建设任务:全县监测户10户(监测户十户,索麦村2户3人,索多村3户10人,门士村1户4人,鲁玛村1户3人,朗久1户3人,上左左村1户1人,下左左村1户1人),共添置3-4岁绵羊300只,其中,昆沙乡监测户2户添置绵羊60只;门士乡监测户4户添置绵羊120只;扎西岗乡监测户1户添置绵羊30只;左左乡监测户3户添置绵羊90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4万元,占8.8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2万元,占48.89%;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19万元,占42.22%;

进度计划:20243月底完成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极大程度的改善了监测户的经营性收入,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

(4)噶尔县朗久村边巴次仁牦牛养殖庭院经济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朗久村

建设任务:采购奶渣包装袋10000个 、冷藏一体机1台、盖机全自动1台、工作服10件、酥油外包装纸箱10000个,酸奶一次性套杯包装 10000个、牛肉干包装盒5000个等。

资金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8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3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边巴次仁的庭院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2.乡村旅游类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旅游服务业项目5计划总投资166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65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8.29万元,占87.59%;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万元,占9.49%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48.71万元,占2.92%

(1)噶尔县扎西岗村合作社特色乡村旅游林卡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藏式帐篷40㎡2顶;藏式帐篷30㎡3顶;藏式黑帐篷25㎡3顶;藏式帐篷20㎡4顶;藏式桌子46张;藏式沙发全套 46张;卡垫桌12张;藏式卡垫及海绵垫 12张;藏式方桌9张;藏式方桌椅子36张;音响1套;便利店板房30㎡;克郎球3个;藏骰子8个;台球2;水上行走球6个;水上滚筒2个;小型游乐船4个;救生衣50个;救生圈20个;摇摆桥1个;工作人员板房50㎡;场地整理及沙地游乐沙滩建设1项;汽油发电机1台;太阳能(全套)5个;水泵1个;林卡牌1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67万元,占95.71%;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3万元,占4.29%。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有效提高扎西岗村旅游经济收入,发展第三产业。

(2)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经济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蒋涛  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建设任务:拟建林卡木屋30个(1个大型,14个中型,15个小型),大帐篷3个,小帐篷10个,成品厕所2组,钢筋结构管理用房一座,拟建木栈道2838.6平方米(约1577米),建块石道路3500米(宽1.5米,块石铺贴),树木移栽5000株等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97.7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97.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100万元,占84.76%;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158万元,占12.18%;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39.71万元,占3.06%。

进度计划:计划20244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旅游经济收入,发展第三产业。

(3)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牧家乐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欧珠尼玛  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

建设任务:钢制帐篷6个、蒙古包2套、移动厕所2套、消毒柜2个、洗碗机1台、电路维修及灯具1项、餐具1项、液化灶1套、网围栏288米、皮卡车1辆、塑料盆景40个、秋千1座、大门装饰1项、指路牌3个、照明灯4盏、太阳伞4个、室外休闲方桌4个、烧烤架10个、手机充电架10个、种花木盆8套、烤肠机1台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10万元,占11.9%;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71万元,占84.53%;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3万元,占3.57%。

进度计划:计划20244月开工建设,20246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群众增收致富,拓展索麦村第三产业项目,待项目竣工后将交于索麦村利民合作社运营,预计年收入4万余元。

(4)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温泉污水处置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文旅局

责 任 人:达瓦央金  噶尔县文旅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

建设任务:调节池1座、过滤设备基础1座、缓存池1座、调节、氧化系统;提升泵、2台;液位控制器、浮球式1套;多介质过滤器、型号:TX-G-30;尺寸:Φ1.8m×H3.0m;处理流量:Q=30m³/h2台;反洗泵 Q=90m3/h,H=30m,N=7.5kw1台;电控柜带PLC自动控制/手动控制1套;管道1批;阀门、管件1批;电线电缆1批;五金配件1批;运输、安装、调试费1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3.2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3.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63.29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4月开工建设,20245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群众增收致富,拓展那木如第三产业项目。

(5)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秀果林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多  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

建设任务:1、主营项目设施:购置4顶帐篷30㎡、4顶帐篷20㎡、8件藏式门帘、28张藏式桌子、36把藏式椅子、8张藏式方桌、32把小折叠靠背椅、5把大型遮阳伞配套。2、辅助和基础配套设施:小吃摊板房1间,便利店板房1间,3条充气船、过道维修150米、用电设施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47万元,占94%;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3万元,占6%。

进度计划:计划20244月开工建设,20245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群众增收致富,拓展朗久村旅游业。

4.加工业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庭院经济业项目4计划总投资618.2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18.24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万元,占58.53%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5万元,占23.54%三是县级配套资金21.24万元,占3.4%。

(1)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新建风干肉厂及配套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风干晾晒厂216.13㎡,大门1扇,围墙76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0.6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0.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99万元,占61.64%;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56万元,占34.86%;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5.62万元,占3.5%。

进度计划:计划20244开工,8月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提升该村的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将有序提高群众的收入,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营养价值的要求不断提高,高端、健康、多样的肉类市场需求也逐年增加,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打造一家具有特色乡村风干肉加工厂。

(2)噶尔县左左乡冷链车购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下左左村 、郎久村

建设任务:购置3辆冷链车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5万元。其中: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71万元,占94.67;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4万元,占5.33%。

进度计划:计划20246底完成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配套左左乡三个村第一产业设施设备,促进村居经济发展,更新鲜的运输畜产品,效益做到最大化。

(3)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冷库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

建设任务:新建框架结构冷库房187.05㎡,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排水管网工程1项,拆除及恢复工程1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2.6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2.62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108万元,占95.90%;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4.62万元,占4.1%

进度计划:20244开工,8月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有效促进村上夏季牲畜出栏及完善第一产业的相关配套设施,牲畜保存更加新鲜

(4)噶尔县村居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那木如村、扎西岗村、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那木如村购置自卸车1辆,小型挖机1台、扎西岗村采购挖机1台、康乐新居购置小型挖掘机1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259万元,占95.93%;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1万元,占4.07%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促使那木如村、扎西岗村、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第二产业发展,预计每村每年收益3万余元

4.商贸流通类

2024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677.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77.4万元。一是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中安排420万元,占62%;二是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57.4万元占38%。

(1)扎西岗乡鲁玛村运输车队合作社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

建设任务:购置一辆挖掘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鲁玛村的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经济,预计年收入15万元。

(2)扎西岗乡典角村农牧民合作社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

建设任务:购置一辆水车15万元及购置一辆大型货车55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典角村的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经济,预计年收入10万元。

(3)噶尔县狮泉河镇四社区联合搭建广告塔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蒋涛  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

建设任务:搭建7台广告塔,每台预计40万元,规模为18m×6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8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中安排28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8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四社区的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经济,预计年收入21万元。

(4)噶尔县牧区改革村级创收车队采购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

建设任务:采购上左左村牧区改革配套设备自卸车5辆(驱动形式:8X4,6缸430马力)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7.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7.4万元。其中: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57.4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上左左村集体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经济,运营后合作社创收车队年创收20万元。

6.其他类项目

2024计划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3万元,占100%。

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脱贫户旺姆庭院超市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采购超市货架2台、采购日用货物1项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3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6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极大程度的改善了边巴次仁的庭院经济,致使更加带动周围村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投向

2024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8154.5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154.57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45.65万元,占83.95%;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7,占12.84%;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261.92万元,占3.21%。

1.种植业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种植业项目6计划总投资5306.4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306.42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15万元,占86.97%;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2万元,占10.21%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149.42万元,占2.82%

1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人工种草点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

建设任务:拆除重建取水口1座,水渠维修及盖板,安装采购网围栏1500米,土地平整119.5亩,农家肥119.5m³,商品有机肥2987.5kg。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63.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63.1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410万元,占88.5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30万元,占6.48;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3.13万元,占4.99%。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开工建设,2024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下左左村防抗灾饲料储备能力,拓宽抗灾自救能力项目建成后将交于下左左村运营,预计年收入增加5万元左右,同时解决本村防抗灾饲草供应。

2)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吾仓人工种草点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渠851m,土地平整219亩,安装采购网围栏1715m,捡石219亩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19.1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19.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285万元,占89.29%;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24万元,占7.52%;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0.18万元,占3.19%。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开工建设,20246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场改良建设,必将推动草地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将交于索多村合作社运营,预计年收入增加10万元左右。

3)2022年高标准农田配套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那木如村、索多村

建设任务:那木如村1021.17亩:打麦场直径30m9个、直径20m2个,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口2座,过水渡槽1座,新建水渠4432m,维修水渠135m,水渠清淤2501m,农桥4座;索多村(29.21亩):简易取水口1座,新建水渠1150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432.5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432.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200万元,占83.77%;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187万元,占13.05%;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45.58万元,占3.18%

进度计划:计划20244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建当地原有水渠为土渠,渠道渗漏量大,水量损失严重,配水问题无法得到充分解决,缺水问题一直是制约当地农牧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这对当地农作物产量及质量的提高都有极大的限制该项目建成后交于当地村委会组织群众开展粮食种植,可加大当地粮食产量

(4)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

建设任务:深耕深翻586.31亩、捡石586.31亩、土地平整586.31亩、分水口改造96个、液压翻转犁3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49.7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49.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220万元,88.1%;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8.01%;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9.71万元,占3.89%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开工建设,2024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建农田整治达到改善耕地土壤结构、提高产量、解决全村青稞口粮问题,确保粮食安全

(5)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人工种草及奶牛养殖基地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

建设任务:人工种草1788.31亩:水渠51条约15423米、农家肥1788.31m³,商品有机肥44707.75kg,地膜1830卷,修缮田埂700m,原有机耕道维修685m,土地平整265449.96㎡;采购:紫花苜蓿53649.3kg; 奶牛养殖基地:新建围栏498m,维修原有围栏694m,饲草料顶棚166㎡,更换防盗门2扇,更换玻璃窗4.5㎡,更换玻璃门1扇,更换防盗锁1把,更换吸顶灯1套,围栏拆除安装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10.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164万元,占86.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98万元中安排46万元,占1.8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4万元中安排246万元9.80%;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54.42万元2.16%。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建提高当地经济收入进行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场改良建设,必将推动草地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将交于噶尔新村康道合作社运营,预计年收入增加40万元左右。

6)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噶尔亚萨人工种草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强久群培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深耕深翻及微平整土地1140亩,旋耕1140亩,紫花苜蓿34200kg,农家肥1140m³,商品有机肥28500kg,地膜1673卷;种植一年和两年养护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31.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90万元,占87.5%;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35万元,占10.57%;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6.4万元,占1.93%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建进行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场改良建设,必将推动草地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将交于那木如村三组运营,预计年收入增加25万元左右。

2.交通类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交通类项目6计划总投资2558.8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58.86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75.65万元,占77.2%;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5,占18.95%;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98.21万元,占3.83%

1)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亚姆普桥梁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组桥钢筋砼空心板桥17米1*10m、路基工程、三组桥3*13m预应力砼空心桥、涵洞工程、场地平整等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84.9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84.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400万元,占82.49%;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70万元14.44%;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4.91万元,占3.07%。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门士乡门士村384户1272人,建档立卡脱贫户60户214人。

2)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转场路新建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欧珠尼玛  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

建设任务:新建转场道路10.5公里(挖土方26873m³、路基填方15924m³、钢波纹管涵16道共计112m、K4+803钢架桥1-18米1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69.1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69.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中安排300万元,占81.27%;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50万元,占13.55%;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9.14万元,占5.18%。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昆莎乡索麦村3691203人,建档立卡脱贫户56201人。

3)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一组维修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新建转场道路2.50852公里(挖土方149m³、路基填方16301m³、配砂砾路面11407㎡、波纹管涵3道19m、钢筋砼盖板3道共16.5m、铝合金标志牌6块)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6.0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6.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中安排250万元81.69%;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50万元,占16.34%;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6.05万元,占1.97%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扎西岗乡扎西岗村121345人,建档立卡脱贫户40119人。

4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曲岗种种—穷布—阿里分工委旧址纪念馆新建农村公路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欧珠尼玛  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

建设任务:新建转场路18.16公里(挖土方7264m³、路基填方9080立m³、砂砾路面62560㎡、盖板涵30米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89.6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89.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中安排400万元,占81.69%;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14.30%;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9.64万元,占4.01%。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昆莎乡噶尔新村232621人,建档立卡脱贫户35101人。

5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四组夏季牧场(帮龙欧扎)转场路维修

责任单位:噶尔县门士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海  噶尔县门士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维修转场路17.375公里,3个涵洞,1座桥梁(天然砂砾路面57479.05㎡、钢护栏564m、轮廓标54块)。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8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350万元中安排400万元,占83.3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60万元,占12.5%;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4.17%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门士乡索多村3691203人,建档立卡脱贫户56201人。

6)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夏拉桥梁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新建钢预应力砼空心板桥50米、宽4米、高4.5米、河水引道15米*2米及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29.1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29.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25.65万元,占52.58%;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185万元,占43.11%;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8.47万元,占4.31%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可以方面当地群众出行,牲畜转移方便。

3.水利类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水利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54.2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4.29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20万元,占86.52%二是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7.87%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4.29万元,占5.61%。

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四组水塘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平措 噶尔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

建设任务:水塘铺盖混凝土面板硬化1100㎡。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4.2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4.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220万元,占86.52%;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7.87%;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4.29万元,占5.61%。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让当地百姓的农业生产用水得到保障,以解决设计灌区在灌溉期的缺水问题。

3.其他

实施其他项目1计划总投资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占100%

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曲米夏拉合作社新建牛羊圈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

建设任务:新建6处牛圈每处牛圈200m2(夏季草场3个、秋冬季草场3个);半封闭式羊圈4个,每处100m2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35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为确保人畜分离工程完成,促进村民健康。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

2024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847.0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47.06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7万元,占44.77%;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9万元,占27.02三是地区配套315万元,占17.05%(其中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占59.68%;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127万元,占40.32%)县本级配套资金206.06万元,占11.16%。

(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

建设任务:村委会点:新建围挡1060m、新建早厕2座、水渠1680米、拆除外立面漆重刷真石漆5737㎡、打麦场硬化1450㎡;幼儿园点:新建高2.2米实体藏式围墙450m、砖混结构库房120㎡、混凝土路沿石1200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99.4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99.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710万元,占88.81%;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64万元,占8.01%;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5.46万元,占3.18%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底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提升典角村一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

(2)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补短板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建设任务:项目点供水、排污存在短板。计划新建取水台移位 82处;新增给水管道363m;新增排水管道PVC708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1.6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1.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48万元,占77.86%;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11万元,占17.84%;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2.65万元,占4.3%。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37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提升加木村自来水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

3)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康乐新居一区:新建透水砖地面1581.20平方米;新建青石板碎拼路面214.26平方米;新建青石板汀步97块;新建混凝土路沿石1701.06米;新建生态原石6个;新建混凝土硬化地面314.04平方米;更换路灯4盏;原有硬化地面修复220平方米;原有花池护栏修复12.1米;康乐新居二区:新建透水砖地面1273.31平方米;新建按摩路面664.09平方米;新建青石板碎拼路面1091.37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沿石1410.06米;新建生态原石9个;原有厕所维修(共2个);采购洒水车2辆(15m³);采购垃圾桶160个(成品双桶分类回收)。康乐新居三、四区:新建透水砖地面2772.37平方米;新建青石板碎拼路面1438.03平方米;新建植草砖地面96个;新建混凝土路沿石2597.97米;新建生态原石8个;修复原有破损地面37.21平方米;原有厕所维修(共1个);新建混凝土硬化地面1471.33平方米(20cm厚C25混凝土);种草3828.10平方米;挖方489.60立方米;填方1340.30立方米;原有硬化地面修复500平方米;原有花池护栏修复45米;原有厕所维修(共1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85.9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85.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40万元,占14.2%;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353万元,占35.8%;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中安排188万元,占19.07%,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127万元,占12.8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万元中安排177.95万元,占18.05%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底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提升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四)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

2024计划实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1,计划总投资498.9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98.99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440万元,占88.18%二是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50万元,占10.02%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8.99万元,占1.80%。

噶尔县噶尔亚沙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噶尔亚沙

建设任务:拟建牛圈223.98㎡;露天牛圈2.1米高砖围栏42m;农机停车棚83.52㎡;原易地搬迁民房厕所粪池检修铁门维修9个;原有两座水井房砼地面维修26㎡;原有两座30米深机电水井加深到100米;原有两座水井房玻璃屋面因打井需拆除与恢复4㎡;原有砼村内道路损坏处维修132㎡;新作村内180厚C25砼道路48.5㎡;新作80厚透水砖铺地935㎡;改造砼路468 m;原红柳树移栽25株;补种红柳树 93株;原土沟新作钢筋混凝土灌溉水渠1863.5m;人居环境照明路28盏;原有路灯维修28盏;自卸压缩式垃圾转运车1辆;240升挂车分类垃圾桶26个;洒水车2辆。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98.9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98.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440万元,占88.18%;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18万元中安排50万元,占10.02%;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8.99万元,占1.80%。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底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环境,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提升噶尔亚沙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

2024计划实施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09.4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9.46万元。全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46万元,占100%

(1)噶尔县2024年偿还2023年到户类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2024年偿还2023年到户类贷款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5.8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5.82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75.82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底完成还款任务。

绩效目标:2024年偿还2023年到户类贷款贴息

(2)噶尔县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单责任位: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048万元按照3.21%利率支付利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3.6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640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33.64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3月底完成还款任务。

绩效目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048万元按照3.21%利率支付利息

(六)培训类

2024计划实施培训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6.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50万元。全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万元,占100%

(1)噶尔县藏菜厨师培训

责任单位: 噶尔县人社局

责 任 人:李鑫  噶尔县人社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计划培训藏菜厨师30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6.5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2初开始培训,20243月底完成培训任务

绩效目标:提高噶尔县农牧民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就业收入。

(七)其他

2024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19.7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19.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占72.8%;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68万元,占23.51%

(1)噶尔县2024年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及补助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噶尔县易地搬迁点安排公共服务岗位30人员,(康乐新居易地搬迁点环境卫生服务岗位1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4人,共20人,噶尔亚沙易地搬迁点环境卫生服务岗位8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10人);门士乡门士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9人;门士乡索多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9人;昆莎乡噶尔新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7人;扎西岗乡扎西岗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8人;扎西岗乡鲁玛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8人;左左乡郎久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8人;狮泉河镇加木村卫生服务岗位3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5人;每人/每季度6300元进行补助。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11.6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11.68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160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875万元中安排51.68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44开工,2025年4月发放完岗位资金补助。

绩效目标:噶尔县易地搬迁点安排公共服务岗位30人员的岗位补贴。

(2)噶尔县康乐新居搬迁点就业帮扶车间补助项目

单责任位: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噶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服装加工厂,就业脱贫人口19人,噶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桶装水和碗筷消毒加工厂,就业脱贫人口8人。每年补助3000元/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473万元中安排8.1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44开工,8月完成验收发放补助。

绩效目标: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服装加工厂,就业脱贫人口补助。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全力推进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统筹整合衔接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由分管财政局县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整合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2024年整合使用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噶尔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贫困户代表参与衔接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组)处理;五是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时开展整合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阿里地区噶尔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项目总表(第一批)(最终稿)(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