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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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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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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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噶尔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巩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综合论证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实际,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制定阿里地噶尔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欠发达乡和村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乡村产业、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林草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202374)《阿里地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阿财字〔2023120)文件为依据,强化资金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按照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五个振兴为目标,进一步持续做好已脱贫监测对象帮扶基础上,加大扶持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统筹谋划、科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合力。按照噶尔县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噶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文件内容,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产业振兴组、组织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等相关专项组与成员单位配合,制定切合噶尔实际的财政衔接方案,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式,为好噶尔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衔接资金方案为基础,各专项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有效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导致衔接资金浪费现象发生。

(三)坚持目标导向,优化资金分配。全面做好17个村(居)产业兴旺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全面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在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我县衔接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和2025年项目及时推进落实,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中共噶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噶尔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扎西次仁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 海 春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晋美旺久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    勇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洛桑丹增 县委副书记、狮泉河镇党委书记

龚 发 祥  县委副书记、驻村工作总领队

西绕多吉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王 光 胜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 路 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贺 雄 飞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余    静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汪 显 斌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郝 卫 国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王 建 成  政府副县长

格    列  政府副县长

格桑顿珠  政府副县长

董    仓  政府副县长

伦    珠  政府副县长

索朗次仁  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扎西岗乡党委书记

左左乡党委书记

丁 文 振  昆莎乡党委书记

边巴群旦  门士乡党委书记

   涛  狮泉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县委办公室主任

罗桑加措  县政府办主任、行政审批和便民局局长

何 忠 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次仁卓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努增桑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南    杰  县委党校副校长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局长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次仁元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巴桑次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白玛欧珠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次仁罗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

贡    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县司法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县边境建设和发展局党组书记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扎西平措  县党史研究和藏语编译中心主任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旦增晋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白玛曲珍 群团工作部党组书记

巴    桑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贡嘎群增  国家税务总局噶尔县税务局局长

尼玛多杰  农行噶尔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产业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振兴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科技支撑组、规划组、政策保障组、考核评估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晋美旺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产业振兴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书记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局长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农牧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提升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构建以牦牛、藏羊、青稞为重点的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畜产品加工业,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形成特色产业带,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负责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发展”“一乡一特色,打好绿色牌”“有机牌”“高原牌。加快推进农牧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改革工作,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向偏远乡村延伸,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全面促进农牧区消费。不断加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落实好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2025年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产业振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人才振兴组

组  长:王 光 胜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南    杰  县委党校副校长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白玛欧珠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曾    木  县司法局局长

巴    桑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次仁罗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农牧业生产经营人才、农牧业产业发展人才、农牧区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牧业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着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着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分类施策,坚持多源主体、分工配合、形成合力,拓宽乡村人才来源,引导支持各类人才向农牧区基层一线流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人才振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文化振兴组

组  长:余    静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何 忠 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次仁欧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旦增晋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围绕处理好富脑袋富口袋的关系,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牧区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拓展四讲四爱宣讲工作成果,依托覆盖全县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深入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牧民精神风貌。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自然旅游、爱国教育旅游、星空旅游、边境旅游资源,着力做好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发掘和利用,打造乡村特色旅游精品路线,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的旅游新业态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文化振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4、生态振兴组

组  长:格    列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陈 太 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巴桑次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等做好农牧区生态保护和农牧业绿色发展,加强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两江四河流域造林化、荒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国土绿化行动和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草原、森林生态保护补助补偿奖励政策。强化河(湖)长制,落实林(草)长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农牧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生态振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

5、组织振兴组

组  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副组长:尹 昌 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白玛欧珠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曾    木  县司法局局长

巴    桑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做好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培养,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基本保障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扎实做好乡镇、村集中换届工作,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村(居)两委班子特别是村主干。巩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100%是党员的成果,实施好村(居)主干区外轮训工程,抓好农牧民特别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和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科技特派员等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振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何 忠 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白玛欧珠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贡    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巴    桑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曾    木  县司法局局长

陈 太 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巴桑次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次仁元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白 贺 武  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局长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珠    旦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旦    曲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次仁罗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五年过渡期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四乡一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推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7、科技支撑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书记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做好提升现代农牧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围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产业化发展需求,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力度,在种业提升、种养殖技术、农畜产品加工等关键领域取得一批科技创新突破。完善县乡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深入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科技专干队伍培养力度、打通农牧科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完善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物安全,提高农牧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科技支撑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8、规划组

组  长:王 建 成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局长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巴桑次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次仁元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书记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做好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修订编制,研究制定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规划引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意见方案,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规划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9、政策保障组

组  长:王 光 胜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书记

凌 遗 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巴    桑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贡嘎群增  国家税务总局噶尔县税务局局长

尼玛多杰  农行噶尔县支行行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噶尔县税务局、农行噶尔县支行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做好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和财税政策支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农投入力度。继续实施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科技服务、技能培训等十项惠民措施。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支持现代农牧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对业务在县域的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再贴现、再贷款支持力度,大力开展面向农牧民群众的小额信用贷款,积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及大型农机具、大棚设施、养殖圈舍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更多特色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高首贷获贷率、增加信用贷占比。积极协调自治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建立银保担风险共担机制,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落实农业再保险制度,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确保及时足额理赔。探索实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探索推进青稞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政策保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10、考核评估组

组  长:董    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巴多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书记

文    磊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次仁卓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才旺加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加央欧珠  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局长

次仁德吉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等做好乡村全面振兴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的监督、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考核责任制,建立落实县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的要求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县和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工作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组织配合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承接国家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各级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谋发展、干实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考核评估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五、衔接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按照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阿里地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自治区统筹、地()主导、县() 为主体,规划引领、项目搭台的原则整合资金。对本次下达给噶尔县纳入资金范围的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进行整合。

、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2025年噶尔县第一批衔接项目资金计划

2025噶尔第一批衔接资金15755.45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5万元71.82%,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占87.69%;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占12.31%);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0万元,占19.36%,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占76.20%,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占23.80%);地区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10.45万元,占3.24%;县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80万元,占5.58%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5噶尔第一批衔接资金15755.45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5万元71.82%,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占87.69%;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占12.31%);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0万元,占19.36%,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占76.20%,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占23.80%);地区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10.45万元,占3.24%;县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80万元,占5.58%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5万元,其中,(20241215日中央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阿财农指〔2024170号;2024128日中央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阿财农指〔2024170

2.统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0万元,其中(20241231日下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24万元,阿财农指〔202417020241224日下达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阿财农指〔2024170号阿财农指〔2024170

3.统筹地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26日下达地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阿财农指〔2024172号。

4.统筹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210日下达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噶财预指20251号。

、资金投入方向

2025第一批衔接资金15755.45万元中共安排项目32其中:安排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17个,总投资8642.27万元,占54.85%;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8个,投资5184.84万元,占32.91%人居环境类项目4个,总投资1773.1万元,占11.25%;贴息贷款类1个,总投资64.76万元,占0.42%;其他类项目2个,总投资90.48万元万元,占0.57%

(一)产业发展资金投向

2025第一批计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17个,计划总投8642.2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642.27万元。其中: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10.11万元,占76.49%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9.45万元,占17.46%三是安排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13万元,占1.08四是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429.59万元,占4.97%;资金重点投向养殖类、种植类、加工类3个部分。

1.养殖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养殖类项目9计划总投资3399.7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99.75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00.5万元,占79.43%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5.36万元,占13.39%三是地区本级配套资金93.12万元,占2.74%四是本级配套资金150.77,占4.44%

1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养猪场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建设任务:育肥猪舍296.24平方米、隔离猪舍106.09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163.18平方米、车辆洗消烘干房145.07平方米、水井房19.43平方米、101.95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1项、暂存池1座、赶猪通道45.68平方米、粪沟64米、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防疫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94.1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94.16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中安排795.33万元80%;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154.83万元15.57%;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44万元4.43%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将为阿里地区提供新鲜猪肉供应和群众购买多样化肉产品填补市场缺口,是推动畜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农村牲畜散养向集约规模化养殖发展的需要,是为阿里地区提供优质猪肉供应的现实需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

2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养鸡场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新建肉鸡舍960.21平方米,新建蛋鸡舍1062.36平方米,新建育雏/育成舍410.04平方米,新建隔离舍91.08平方米,新建孵化舍171.36平方米,新建综合用房227.04平方米,新建库房257.22平方米,新建配电房78.75平方米,新建水井房53.46平方米,新建供暖泵房139.44平方米,新建干粪棚49.60平方米。新建道路(200C25砼)3440平方米,新建防护网102米,新建室外硬化821平方米,新建大门3座,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高压接电1项,仪器设备购置1项,供暖设备1项,土石方工程1项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94.9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94.9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795.96万元80%;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中安排155.83万元15.66%;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43.16万元4.34%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将为阿里地区提供新鲜鸡蛋以及活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繁荣市场,是推动畜牧养殖禽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农村养殖业向规模化养殖发展的需要,是为阿里地区提供优质蛋鸡供应的现实需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

(3)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短期育肥牲畜添置项目

项目责任单位:扎西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扎西岗镇鲁玛村

建设任务:采购75只公羊700只母羊均为三岁以上羊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4.5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4.53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中安排75.37万元79.7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总资金726万元中安排19.16万元20.27%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该村一产壮大,促使村集体经济发展,牲畜采购通过农牧民合作社自行采购阿里地区现有资源进行本地流转。

(4)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养殖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扎西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扎西岗镇典角村

建设任务:原有羊圈维修改造1635.09㎡,消毒室(含药品冷藏间)80平方米、兽医室45平方米、配套防疫附属改造1项原有羊圈维修改造1635.09㎡,消毒室(含药品冷藏间)80平方米、兽医室45平方米、配套防疫附属改造1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48.61万元,实际投资448.61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358.88万元,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51.62万元,11.51%;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38.11万元,8.49%

进度计划:2024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以后,可以提升典角村一产产值,专业化、规模化的养殖基地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提升村集体经济;运营主体:典角村合作社运营+西藏佳禾金牧有限公司运营,运营管护由费用由企业承担。

5)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曲米夏拉合作社短期育肥牲畜添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多  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下左左村

建设任务:采购50只种公羊,450只母羊均为三岁以上羊;5头种公牛45头母牛均为三岁以上的牦牛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4.85万元,实际投资94.8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94.85万元100%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村有一定育肥技术及天然草场、育肥设施配套,可以通过短期育肥实现群众增收,稳定畜群结构及存栏率,牲畜采购通过农牧民合作社在阿里地区现有牲畜资源进行本地流转;运营主体:下左左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6)噶尔县左左乡下左左村绵羊短期育肥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多  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下左左村

建设任务:新建育肥舍860.9平方米,羊舍围墙91.28米,水井房25.1平方米,防疫附属设施81.24平方米,旱厕16.92平方米,新建干草棚155.19平方米,机电井180米深,简易大门2道,新建围墙196.58米,新建硬化1235.30平方米,药浴池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488.45万元,实际投资488.4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390.76万元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73.96万元15.15%;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23.77万元4.87%

进度计划:20258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该村一产壮大,促使村集体经济发展;运营主体:下左左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7)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短期育肥牲畜添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多  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采购75只公羊925只母羊均为三岁以上羊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4.85万元,实际投资94.8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94.85万元100%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使该村一产壮大,促使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该项目能够使该村一产壮大,促使村集体经济发展,牲畜采购通过农牧民合作社在阿里地区现有牲畜资源进行本地流转;运营主体:郎久村合作社开展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8)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牲畜采购项目

责任单位:扎西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扎西岗镇典角村

建设任务:采购770头羊(2-3岁)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4.5万元,实际投资94.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94.5万元100%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即能保证群众的生活问题,又能为搬迁群众有一个经济创收,牲畜采购通过农牧民合作社在阿里地区现有牲畜资源进行本地流转;运营主体:典角村搬迁群众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9)噶尔县左左乡上左左村牧区改革牲畜添置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多  噶尔县左左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采购45只母牦牛,5只公牦牛(均为3岁以上),450只母羊,50只公羊(均为三岁以上羊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4.85万元,实际投资94.85万元。其中: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中安排93.12万元98.1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73万元1.82%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依托县龙头企业红柳饲料加工厂以及人工种草进一步扩宽村集体增收渠道;运营主体:上左左村富民利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2.种殖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种殖业项目6计划总投资4703.6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703.68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75.6万元,占73.89%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7.96万元,占20.58%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260.12万元,占5.53%

1)噶尔县康乐新居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狮泉河镇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新建苗圃基地111.22亩:其中扦插班公柳546682株(胸径0.5-2cm,高度30cm)、沙棘高度60cm一年生裸根苗205006株,整理苗圃用地111.22亩,换填种植土111.22亩,水机房1座,机电井(80米深,含水泵),蓄水池3座,灌溉水渠1000米,新建砂石路面2000平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434.6万元,实际投资1434.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034.24万元72.09%;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302.07万元21.06%;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98.29万元6.85%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随着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建设为契机,苗圃需求量大,耐寒耐长性为本地苗圃的特点,提供北山绿化工程可以有效提升经济收入,噶尔县康乐新居苗圃基地距南北山指挥部仅有10公里,且苗圃需求量大,可供应至南北山指挥部供应苗圃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可行的;运营单位:康乐新居合作社+阿里福利开发有限公司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企业承担。

2)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人工种草及水利配套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狮泉河镇加木村

建设任务:建设人工种草844.75亩,1#2#、耕地捡石844.753亩(捡石两次)采购及播撒农家肥844.753亩(每亩1m³、土地平整844.753亩;新建0.4*0.4m钢筋混凝土渠道1087m,新建分水口57座,原有渠道修复300m,更换0.4*0.4m一体式闸门108套、原有渠道拆除恢复14处并修建节制闸,新建管道工程DN400PE1885m,新建排泥井2座、新建排气井2座、新建检修井1座、新建管道进水池1座、新建跨河段1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000.48万元,实际投资1000.4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800.4万元80%;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中安排132.48万元13.24%;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67.6万元6.76%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距离城区10公里平均海拔4300米,通过改良提升十三五时期已建设的人工种草项目点,增加一产产能,提高一产收入,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可行的;运营主体:加木村合作社+企业,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3)噶尔县上左左村人工种草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本次设计通过工程人工捡石3000亩(平均每亩造价2000元,石子大于3cm的全部拾取干净,拾取率每平方不得多余5%),人工施肥3000亩(农家肥)6000m³,每亩按照2m³计算,土地平整3000亩,平整时每个地块按照水渠渠口位置向地块两侧放坡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733.26万元,实际投资733.2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483.32万元65.91%;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3万元中安排103.29万元14.09%;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114.88万元15.67%;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31.77万元4.33%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上左左村防抗灾饲料储备能力,拓宽抗灾自救能力,合作社原有大型种植设备充足、具备大面积机械化耕种能力;运营主体:上左左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企业承担。

4)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添置农机具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欧珠尼玛  噶尔县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3套农机具设备(拖拉机驱动形式:四驱;发动机标定功率:132.5kw;发动机气缸数:6;液压悬挂系统形式:分置式;悬挂装置形式:后置三点悬挂;悬挂装置类别:3类;播种机:采用12行播种,宽2.1m,配备施肥箱三点式悬挂,传动方式为传动万向节;收割机、液压翻转梨:耕深35mm,总耕幅1750mm,梨体间距750mm,整体数量10,配套马力100--120)。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6万元,实际投资9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94.85万元%98.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15万元1.20%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促使村集体经济壮大;运营主体:昆莎乡各村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各村承担。

5)噶尔县2025年人工种草草种子采购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采购燕麦草、紫花苜蓿160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70万元,实际投资1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63.2万元96%;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6.8万元4%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噶尔县稳定人工种草点面积为7000亩,具备种植条件群众人工种草积极性较高,冬春饲草需求量逐年不断增长,通过该项目解决群众需求;项目完成采购后将交由各村自行种植;运营主体:乡镇各村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各村集体承担。

6)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新建温室10栋(8120.40平方米,单栋面积812.04平方米),新建机井房2栋(38.86平方米,单栋面积19.43平方米),新建通透式护墙605.84平方米,总平面给排水1项,总平面电气1项,高压接电1项等。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269.34万元,实际投资1269.34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796.3万元62.7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6万元中安排418.53万元32.97%;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54.51万元4.30%

进度计划:2025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以立即解决当地群众的日常蔬菜供应及通过向周边机关等驻地人员销售提高当地群众增收;运营主体:典角村搬迁群众运营,运营管护费用。

3.加工类项目

实施生产发展产业规划种殖业项目2计划总投资538.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38.84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4.01万元,占80.55%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13万元,占15.97%三是县本级配套资金18.7万元,占3.48%

(1)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青贮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

建设任务:采购燕麦草、紫花苜蓿160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70万元,实际投资1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63.2万元96%;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6.8万元4%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噶尔县稳定人工种草点面积为7000亩,具备种植条件群众人工种草积极性较高,冬春饲草需求量逐年不断增长,通过该项目解决群众需求;项目完成采购后将交由各村自行种植;运营主体:乡镇各村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各村集体承担。

2)噶尔县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购置3台缝纫机(电源电压220v,转速5000/每分钟,机器针距5mm,驱动方式电动,压脚高度5-12mm,线数单线),购置原材料,四个乡美发师培训人员通过庭院经济建设项目配置相关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5万元,实际投资1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5万元100%

进度计划:20255月底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随着中央、自治区对庭院经济的大力扶持下,农牧民群众对庭院经济渴望度高,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可行的;运营主体:各监测户运营。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投向

2025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5184.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184.84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98.86万元,占82.9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7.979.99%三是地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28,占1.16%四是县级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73,占5.94%;均分为水利、交通、其他类。

1.水利类项目

实施水利类5计划总投资38244.6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24.62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90.08万元83.41%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3.69万元,占9.25%安排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占0.78%安排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85万元,占6.56%

1)噶尔县牧区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新建光伏钻井31眼(80米深)及相关配套设施,覆盖噶尔县12个行政村,水源保护设施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85.2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85.21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628.17万元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109.79万元13.9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47.25万元6.02%

进度计划:计划20255月开工建设,2025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1、完善噶尔县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提高噶尔县周边群众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面积、提高居民用水方便程度,从而解决噶尔县周边村组季节性缺水、断水等问题。2、促进劳动就业:该工程的实施可以带动噶尔县农牧民群众参与劳动积极就业提高收入;运营主体:各村合作社运营管护,管护费用从年初政府预算资金中支出。

2)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474.70亩、捡石机捡石474.70亩(捡石2次)、土壤修复剂播撒474.70亩共计118675kg(每亩250kg)、高温堆肥播撒474.70亩共计949.4m³(每亩2m³)、深耕深翻474.70亩(两次深翻第一次0.6m第二次30m)、新建0.5m*0.5m水渠1076m、新建0.4m*0.4m水渠3475m、新建机耕道3450m、新建分水口137座、新建0.5m*0.5m农用桥10座,新建0.4m*0.4m农用桥152座,新建0.5m*0.4m农用桥19座,新建0.8m*0.8m农用桥2座,新建0.5m*0.5m梯形土渠2490m,原有渠道拆除恢复13处(新建分水口)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81.8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81.89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025.52万元,占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179.17万元,占13.9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77.2万元,占6.02%

进度计划:计划20255月开工建设,2025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当地劳动力较丰富,解决水源条件后能实现高产增收且地区对农田种植有严格要求及政策支持;运营主体:门士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委会承担。当地劳动力较丰富,解决水源条件后能实现高产增收且地区对农田种植有严格要求及政策支持;运营主体:门士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委会承担。

3)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河道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本项目治理1条河道,治理冲沟长度1034m,新建防洪堤1034m(高度3.5m),新建下河梯步1座,新建排水涵洞1座(内径300m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12.3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12.37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329.9万元,占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64.73万元,占15.7%;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7.74万元,占4.3%

进度计划:计划20255月开工建设,2025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提升朗曲河的河道治理工程,可以有效缓解集中耕作区的耕种情况;运营主体:朗久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朗久村承担。

4)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采购增压泵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欧珠尼玛  噶尔县昆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采购自来水增压泵2套(无负压变频供水机组不锈钢温流罐水泵)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8.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28.8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55月完成采购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完全解决噶尔新村群众供水不足;运营主体:噶尔新村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完全解决噶尔新村群众供水不足;运营主体:噶尔新村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5)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水渠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新建0.5*0.6mC25钢筋混凝土1#Q渠道3860米,新建0.5*0.6mc25钢筋混凝土2#Q渠道2900米,新建0.8*0.6mC25钢筋混凝土3#渠道1000米,拆除原有破损水渠,新建渠道盖板300米,农桥2座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316.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316.3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1177.69万元,占89.47%;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中安排30万元,占2.2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08.66万元,占8.25%

进度计划:计划20255月开工建设,2025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当地政府相当重视工程的建设,群众积极性较高,这对该工程建设的劳动力条件和管理条件有了很好的保障;运营主体:门士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委会承担。

2.交通类项目

实施交通类1个,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50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400万元;100%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07万元中安排67.94万元32.82%

(1)噶尔新村村委会至奶牛养殖场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次仁元旦  噶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实施地点:昆莎乡噶尔新村

建设任务:提升改造原有水泥路1845米,新建函管9座,太阳路灯40盏,铺设沥青1845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99.2万元,实际投资399.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348.92万元87.41%;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中安排30.28万元7.5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20万元5.01%

进度计划:计划20247月开工建设,2024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维修改造道路将惠及广大村民和企业,能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运营主体:噶尔新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上承担。

3.其他类

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961.0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61.02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9.86万元,占79.07%二是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28万元。占17.09%三是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88万元,占3.84%

1)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农作物生产区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实施地点: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计划建设朗久村559.11亩(平均每亩造价5800元),捡石559.11亩(捡石两次)、采购及播撒农家肥1118.22m³、机械深耕559.11亩、新建护栏2733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56.33万元,实际投资456.33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356.1万元78.04%;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82.03万元17.98%;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8.2万元3.98%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农作物生产区改良建设,实施后提升农作物产量,增加一产收入,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可行的;运营主体:朗久村委会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委会承担。

2)噶尔县耕地坡度治理及耕地地力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实施地点:昆莎乡索麦村、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1.索麦村索麦村357.11亩土地平整357.11亩,平整坡度1%(厚度0.15米),农家肥714.22立方米;2.索多村改良29.21亩(厚度0.15m),方量2921.00m³,农家肥58.42m³,人工捡石29.21亩(捡石两次)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04.69万元,实际投资504.69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403.76万元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82.25万元16.3%%;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8.68万元3.7%

进度计划:计划20245月开工建设,2024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此农田建设项目所需覆盖工程量较多,需通过耕地坡度治理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利用率,从而得到群众耕种的积极性和保障灌溉面积;运营主体:索麦村和索多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各村集体承担。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

2024计划实施培训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1773.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773.1万元。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79万元14.14%二是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2.58万元57.67%三是地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7.05万元20.14%四是县本级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68万元8.05%

1)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新建道路4283.5平方米,新建步道382.4平方米,新建路沿石2705.10m,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船型摆臂式垃圾斗4个,分类垃圾桶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479.5万元,实际投资479.5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383.6万元80%;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中安排70.63万元14.73%;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25.27万元5.27%

进度计划:计划20255开工建设20259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门士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故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运营管护主体:门士村管护运行管护,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2)噶尔县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责 任 人:罗泰平  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实施地点:扎西岗镇扎西岗村、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门士村生活给排水入户管(DN251400米,生活给水管(DN1001600米,污水检查井150座,DN100出户污水管1400米,DN300污水管1700米,路面破除恢复1项;扎西岗村16号楼室内PPR给水管(DN25134米,室外埋地PE(DN5046.40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4座,玻璃钢化粪池座4个,钢筋混凝土隔油池4座。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839.66万元,实际投资839.66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500.69万元59.63%;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45万元中安排286.42万元34.11%;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52.55万元6.26%

进度计划:计划20255开工建设20259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扎西岗村的整体人居环境。扎西岗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故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运营管护主体:村集体管护运行,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3)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人居环境补短板

责任单位: 噶尔县扎西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边巴次仁  噶尔县扎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扎西岗镇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扎西岗乡扎西岗村主干道1.7公里路面维修(铺设沥青路面),原水泥地面改沥青地面368.13平方米,新建两侧雨污水管网870米,85个雨水篦子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13.48万元,实际投资313.4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250.79万元,占80%;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43.44万元,占13.86%;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19.25万元,占6.14%

进度计划:计划20255开工建设20259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有效解决群众的出行问题;运营管护主体:扎西岗村运营管护,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4)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整村推进补短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修补原有硬化路面以及花池,新建排水渠400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40.46万元,实际投资140.46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24万元中安排94.85万元,占67.53%;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0万元中安排45.61万元,占32.47%

进度计划:计划20255开工建设2025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后群众生活以及出行方便,可使路面积水及时排放;运营管护主体:门市村合作社运营,运营管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贷款贴息类

2025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64.7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4.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76万元,100%

1噶尔县2025年补贴2024年小额信贷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2025年补贴2024年到户类贷款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4.7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4.76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万元中安排64.76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3月底完成还款任务。

绩效目标:2025年补贴2024年到户类贷款贴息

5)其他类

2025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90.4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48万元,100%

1噶尔县美丽家园·幸福人家积分制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噶尔县积分制示范推广点村(居)改造以及修缮积分制超市,进一步激发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项目实行积分制建设,为建设美丽家园·幸福人家提高群众生活素质等情况而建设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中安排30万元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4开工,202510月完成。

绩效目标:噶尔县当前正在全面推广积分制相关工作,计划示范村(居)打造为美丽家园·幸福人家

22025年噶尔县美丽乡村公共服务配套岗位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米玛罗布  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公共岗位共计96人:其中噶尔县易地搬迁点安排公共服务岗位30人员,(康乐新居易地搬迁点环境卫生服务岗位1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4人,共20人,噶尔亚沙易地搬迁点环境卫生服务岗位8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10人);门士乡门士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9人;门士乡索多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9人;昆莎乡噶尔新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7人;扎西岗乡扎西岗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8人;扎西岗乡鲁玛村卫生服务岗位5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3人,共8人;左左乡郎久村卫生服务岗位6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8人;狮泉河镇加木村卫生服务岗位3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2人,共5人;每人/每季度6300元进行补助;典角村一组搬迁点环境卫生岗位8人,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岗位4人(共12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0.4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922中安排60.48万元,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9开工,202512月发放完岗位资金补助。

绩效目标:噶尔县易地搬迁点安排公共服务岗位96人员的岗位补贴。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点位,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财政衔接资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全力推进财政衔接资金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衔接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由分管财政局县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衔接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2025年整合使用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噶尔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贫困户代表参与衔接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组)处理;五是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时开展衔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衔接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阿里地区噶尔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