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 索引号:gsfrm/202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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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9-15

 



阿里地区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噶尔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地委、行署脱贫攻坚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和“六个精准”要求,大力实施“十项提升工程”,通过四年扶持共减贫463户1582人。历年来,在全县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既定的计划目标圆满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噶尔县以带动产业发展为依托,以基础设施改善为助推,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金资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战略,特制定《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调整使用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多渠进水、一池蓄储,瞄准目标、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原则,加快推进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

(一)坚持资金不变。根据加快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的政策要求,结合《阿里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思路,认真谋划涉农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做好涉及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BJ小康村建设、政策性补助等资金投入。安排使用涉农资金要着眼长远,防止急功近利,不搞“应时、应景”工程。

(二)多渠进水、一池蓄储。充分运用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专项资金,按照原渠道切块下达资金,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破除部门分割封闭管理、重复建设的现状,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做大做强涉农项目资金的整体规模与实力。

(三)瞄准目标、集中投入。重点围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开发、转移就业培训、生态岗位补偿和生产发展,瞄准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安排涉农专项资金,实现集中投入,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规模效应。

(四)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补偿岗位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五)协同推进、各负其责。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管理工作,指挥部各专项组明确责任,团结协作,形成政策反应协调机制。脱贫攻坚指挥部各专项组制定本组脱贫攻坚支持计划,指挥部办公室、政策资金保障组结合全地区脱贫攻坚总需求、专项脱贫攻坚支持计划、资金规模,编制全地区脱贫攻坚年度资金分配计划。

   三、补充资金规模及渠道

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实际,对《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内容进行补充,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72.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77.63万元,县级配套财政资金795万元。

四、补充内容

根据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噶尔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内容进行补充。

(一)增加中央财政资金2677.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685.6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832万元、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160万元。

(二)增加噶尔县2020年县级配套财政整合资金795万元。

五、新增项目

(一)中央财政资金新增项目

1.项目名称: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孵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责任单位:康乐新居管委会

人:土登群点

实施地点: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计划完成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孵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基础建设工程内容。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6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667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9月—2020年11月完成一期工作任务。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促进康乐新居产业发展,实现康乐新居搬迁户50人稳定就业,能够使康乐新居714户3165人享受该产业带来的分红。

2.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人:旦巴桑布

实施地点:上左左村、下左左村、朗久村、扎西岗村、那木如村、加木村、索多村

建设任务:上左左村、下左左村、朗久村、扎西岗村、那木如村、加木村、索多村七个村居新建8口井。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2020年10月完成验收工作。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上左左村、下左左村、朗久村、扎西岗村、那木如村、加木村、索多村、七个村居改善基础设施,解决饮水难,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数278户771人受益。

3.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计划绿地整理 种植土回(换)填68847.01平方米,整理绿化用地68847.01平方米,新建机电井2座,灌溉水沟1225米,一年生班公柳插条苗115000株,二年生班公柳插条苗80000株,一年生红柳插条苗20000株,二年生红柳插条苗12000株及其他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86.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8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686.1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1年10月完成第一期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苗圃出售为扎西岗村农牧民189人受益,建档立卡农牧民115人受益。

4.项目名称:噶尔县无水草场打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门士乡、扎西岗、左左乡、昆莎乡

建设任务:2020年噶尔县无水草场打井14口,其中:①左左乡打井3口。②昆莎乡打井4口。③扎西岗乡打井3口。④门士乡打井4口。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65.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6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365.9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1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无水草场打井实现①左左乡2个村308户973人,15246只/头牲畜,②昆莎乡2个村469户1548人,20167只/头牲畜,③扎西岗乡2个村189户588人,7371只/头牲畜,④门士乡2个村720户2488人,2730只/头牲畜,解决在冬季、干旱季节吃水难的问题。

5.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农业点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索麦村

建设任务:新建索麦村农业点水渠3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6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6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5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1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1年10月完成第一期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解决索麦村农业点500亩农田灌溉难的问题,同时解决索麦村三组植树灌溉及牲畜饮水难的问题。

6.项目名称:噶尔县2018年补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利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建设任务:完成噶尔县2018年补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利差532.63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532.6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32.63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532.6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

(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新增项目

1.项目名称:噶尔县加木村、鲁玛村防洪减灾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巴桑布

实施地点:加木村、鲁玛村

建设任务:新建噶尔县加木村、鲁玛村铅丝笼防洪堤两处938米(其中加木村工程点修建防洪堤731米,鲁玛村工程点修建防洪堤207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3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3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2020年10月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保护47户147人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天然草场19.67亩,牲畜5290头匹只。

2.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合作社装载机购置

责任单位:鲁玛村村委会

责 任 人:达瓦仁增

实施地点:鲁玛村

建设任务:购置一辆柳工856H装载机。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49.5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9.5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9.5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0年9月完成购置。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壮大鲁玛村集体经济发展,促使鲁玛村121户3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23人)受益,预计每户增收500元。

3.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合作社购置自卸车

责任单位:鲁玛村村委会

责 任 人:达瓦仁增

实施地点:鲁玛村

建设任务:购置一辆一汽解放460马力自卸车。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53.6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3.6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3.68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0年9月完成购置。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壮大鲁玛村集体经济发展,促使鲁玛村121户3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23人)受益,预计每户增收500元。

4.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古如江牧业点基础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

责 任 人:贡格旺久

实施地点:门士乡古如江

建设任务:拟修建古如江牧业点暖廊84平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2020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改善门士村348户1272人,其中建档立卡60户214人,改善村民基础设施建设。

5.项目名称:噶尔县村(居)餐饮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计划培训中式面点师5个村(居)建档立卡贫困户10人。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5.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0年9月完成培训。

绩效目标:通过该培训能够使门士村、索多村、噶尔新村、康乐新居、郎久村,1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

6.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基础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噶尔县

建设任务:新建双层生产用房120平方米,拆除46.6平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6.0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6.0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6.0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0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壮大索麦村集体经济发展,促使全村235户78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172人),预计每户受益500元,实现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

7.项目名称: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客土改良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人:张晓明

实施地点:加木村

建设任务:计划加木村客土改良630亩。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2020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亩产青草1000公斤,630亩可产63万斤,可供575只羊信用一年,可为农牧民节约饲草费126万元。2、社会效益:项目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为全面小康社会将产生重大社会效益。3、生态效益:草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平衡,循环轨道,永继利用;可截留雨水、吸收水分、涵养水源;降低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度,抑制河流含沙量,减少土壤风蚀,防止土壤沙化,控制洪涝灾害的发生。

8.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糌粑加工厂发电机购置

责任单位:门士村村委会

责 任 人:洛桑旦增

实施地点:门士村

建设任务:购置玉柴发电机组一个。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1.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8日完成购置。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门士村348户12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214人)预计每户受益500元。

9.项目名称:噶尔县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附属打井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项目管理中心

人:石伟

实施地点:噶尔县产业园区

建设任务:修建噶尔县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一口井。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89.4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9.4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89.49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2020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灌溉面积22亩,可为已建成四座大棚(10700平方米)提供优质水源。使噶尔县优质蔬菜基地(一期)项目年产蔬菜和瓜果80000公斤目标得以实现。

10.项目名称:索多村一组宁日沟钢架桥建设项目及那木如村三组宗琼沟钢架桥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索麦村、那木如村

建设任务:那木如村新建2座长12米、宽3.5米钢架桥,河水引道15米*2/8米*2。索麦村新建3座长15米、宽3.5米钢架墙,河水引道12米*2/12米*2/12米*2。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86.4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6.4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86.49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7月—2020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2个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2个村612户211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户383人。2020年10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解决612户2119人出行困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户383人,实现2个村基础设施提升。

11.项目名称: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热拉和二组热拉之间钢架桥建设项目及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四组钢架桥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缺口资金。

责任单位:噶尔县扶贫办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实施地点:噶尔县各村(居)

建设任务: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热拉和二组热拉之间钢架桥建设项目新增72M铅丝笼,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四组钢架桥建设项目新增围堰C25钢筋混凝土77.244立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2020年9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2个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2个村321户9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户126人。2020年10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解决321户980人出行困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户126人,实现2个村基础设施提升。

   五、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按照噶尔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筹部署,根据《噶尔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噶尔县财政局会同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组、产业脱贫组、生态补偿组、转移就业组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噶尔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县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水利、卫生健康委及项目涉及的各村居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三)监督部门。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根据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印发的《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领域资金操作流程管理办法》,按照收到一批资金制定一个使用方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的程序,严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不在地区延误。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阿里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阿里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项目库建设情况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经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所申请项目在《阿里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阿里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项目库范围内,经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地区财政局。

   (三)地区财政局对审批后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八、监管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噶尔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列财政收入的10%的配套外,多渠道整合涉农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进行专项投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安排一定的扶贫工作经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资金管理。根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要求,制定完善《噶尔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资金、项目安排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规划安排项目资金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避免和防止违规安排项目,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范高效安全。

   (四)信息公开。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本级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县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2020年贫困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补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