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方案
- 索引号:gsfrm/2021-000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8-28
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噶尔县以带动产业发展为依托, 以基础设施改善为助推,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金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为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特此制定《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方案》。
一、调整使用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多渠进水、一池蓄储,瞄准目标、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原则,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
(一)严格资金投向。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县域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要补充完善资金投向,避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违背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需求。
(二)瞄准目标、集中投入。补充资金项目要重点围绕产业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岗位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工程,瞄准2021年乡村振兴全面工作,统筹安排涉农整合资金,实现集中投入,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模效应。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挂钩,精确瞄准已脱贫监测对象,主要用于13个村(居)补缺产业短板、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等,全面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工作机制。
二、调整资金规模及渠道
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实际,对《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内容中3处进行调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544.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10476.41万元,占72.03%;自治区财政资金4067.61万元,占27.97%;
三、调整内容
根据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噶尔县 2020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3个方面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使用。
调整使用一:对《噶尔县 2020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中噶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出14个项目,总投资不变。
1.原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原计划实施的“噶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项目,计划投资14274.0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76.41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97.61万元。)结合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群众就业增收需求和项目所在地狮泉河镇市场空缺,实施康乐新居扶贫产业项目,围绕运动区、儿童游乐区、休闲餐饮区及游泳馆建设综合产业园1座,包括休闲餐饮区面积5134平方米,儿童游乐区面积2650平方米,游泳馆3360平方米,运动区14178平方米,设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羽毛球场2、网球场、乒乓球场、台球场、咖啡厅及;建设停车场4100平方米及供暖设施,购置座椅、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设备等。
2.调整原因:2021年5月28日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于下发《关于对2021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藏脱指办〔2021〕11号)的文件,指出“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和实地查看论证,噶尔县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帮扶产业项目不符合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相关规定,请你地区尽快调整项目报备,于8月汇同《补充实施方案》上报。”故此项目不能实施,需要调整。
3.调整计划:此次共调整项目14个,涉及资金15274.02万元,其中:1000万元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资金,不属于调整资金范围,现调整情况如下:
一、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项目2个:
1.项目名称:噶尔县粮食安全农田水渠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晓明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门士乡、昆莎乡、扎西岗乡、左左乡、狮泉河镇
建设任务:新建干渠2500米,新建支渠18000米,新建干渠分水口12座,新建支渠分水口336座,新建支渠节制闸24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6万元,本次调整资金2006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6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四乡一镇,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粮食安全农田防旱灌溉能力,提高粮食产量整体提升。
2.项目名称:噶尔县小康村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晓明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索多村 鲁玛村 典角村 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新建机井4座、机井房4座、发电机房4座、采购发电机4台、采购抽水泵4台、采购输送水软管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50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4个村670户212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户509人。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改善小康村产业的基础设施。
二、水利局负责实施项目4个:
1.项目名称:噶尔县2021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巴桑布 噶尔县水利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四乡一镇
建设任务:新建太阳采暖机电井(光伏水井)12处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8万元,本次调整资金288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8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四乡一镇,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四乡一镇人畜饮水巩固提升。
2.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水塘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巴桑布 噶尔县水利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本工程灌溉面积740亩,罐区工程由水塘、干渠、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等组成。1、水塘:项目新建水塘1座,总库容1800 m3,有效库容1500 m3。2、干渠:项目新建1条0.4m*0.4m混凝土干渠1053m。3、渠系建筑物:罐区供配套渠系建筑物26座,其中:取水闸1座,干渠分水口20座,排洪涵3座,农桥2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1.55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71.55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5.6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94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47户126人,740亩旱地的解决灌溉问题。
3.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集中供水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巴桑布 噶尔县水利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修建集中供水房14处,新建供水分支管DN75PE、长度2197m,新建配套闸阀井34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15.16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115.16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115.16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门士乡门士村355户1288人,其中脱贫户60户221人,集中供水。
4.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一组、二组灌溉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巴桑布 噶尔县水利局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索麦村
建设任务:新建索麦村一组、二组刚混渠道4公里,0.6*0.6断面。其中:一组刚混渠道2公里,二组刚混渠道2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7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37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受益索多村一组65户250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2户,解决索麦村一组250亩农田灌溉难的问题。受益索多村二组65户204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4户,解决索麦村二组200亩农田灌溉难的问题。
三、噶尔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项目8个:
1.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乡村振兴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
建设任务:总建筑面积3011.82平方米,均为三层框架结构;2、拟建停车场嵌草地面330平方米;拟建200厚混凝土地面699.86平方米;拟建120厚混凝土地面125平方米;拟建绿化399.11平方米;拟建芝麻灰花岗石地面314.3平方米;拟建砖砌实心围墙17.3米以及室外水、电、暖气管线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6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56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56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可以带动门士乡建档立卡脱贫户117户415人。
2.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1、新建围墙1934.82平方米,门斗83个,100厚混凝土硬化10223.29平方米,200厚硬化8741.88平方米,路沿石花池1952.64平方米,花池护栏4582.30米,绿化种花11525.44平方米,种植班公柳732株,挡墙443.72米,花岗石人行道485.38平方米,花岗石路沿石485.56米,排水沟101.87米,盖板水渠67.97米,挡墙62.55米,太阳能路灯84盏,旱厕6座,(砖混结构,50.41平方米/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200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其他支出2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355户1288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60户221人。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环境, 激发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凝聚力。项目的实施,提升门士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3.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示范村)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
建设任务:新建围墙1670.13米、新建门斗133个、原有建筑外墙粉刷真石漆5586.64平方米、原有建筑外墙贴文化石勒脚619.68平方米、拆除原有围墙706.11平方米、新建旱厕6座、新建垃圾桶40个、新建垃圾池4个、新建路灯153盏、新建混凝土硬化地面5491.34平方米、原有水渠改造一项、新建上下水一项、新建水渠盖板一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00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安排1000万元属于调整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1000万元属于新增资金,不属于调整资金。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232户621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5户101人,有利于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激发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凝聚力。项目的实施,提升噶尔新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4.项目名称: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建设任务:拟建旱厕,32.64平方米,拟建总基底面积32.64平方米,拟建道路硬化3239.75平方米,环保垃圾箱28个,垃圾转运箱4个,混凝土路沿石4873.1米,镀锌钢管栅栏3972.69米,拟建1.5m宽水渠985.71米,拟建1.2m宽水渠145.77米,拟建1.0m宽水渠308.05米,分水渠土方量100立方米,拟建绿化2823.12平方米,原水沟加盖板292.41米,拟建停车位595.92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26栋,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36处,透水砖铺装,820.62平方米,De200钢带双壁波纹管53.65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376.47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376.47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8.47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8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104户292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户11人,提升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
5.项目名称: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宁日沟道路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4级砂石路10公里,防洪堤2公里。桥梁长度共计80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96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196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4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2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本项目是门士乡索多村夏季草场的唯一通道,原有道路技术标准很低,所以一到雨季,许多路段被洪水侵蚀冲毁严重,只是拖拉机和摩托车能够勉强通行,一到雨季就成了断头路。滞后的交通条件严重制约了索多村经济的发展,项目区人民迫切希望改变公路交通落后的状况。
6.项目名称:噶尔县左左乡朗久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总用地面积215138.3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计容)97.92 平方米,拟建旱厕 97.92 平方米,拟建道路硬化1702.69平方米,环保垃圾箱35个,环保转运箱6个,混凝土路沿石4905.12米,镀锌钢管栅栏5304.94米,拟建绿化1063.59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 88 户,拟建透水砖铺装5464.53平方米,拟建双电源路灯127盏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56万元,本次调整资金2556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76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环境, 激发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凝聚力。项目的实施,提升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7.项目名称: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公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新建康乐新居水厕6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6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36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成果资金36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解决康乐新居搬迁群众714户3165人基础设施老化及电路杂的问题,改善康乐新居人居环境。
8.项目名称:康乐新居家政服务公司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蒋 涛 狮泉河镇镇长
实施地点:康乐新居易地搬迁点
建设任务: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扶持启动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4.84万元,本次调整资金124.84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成果资金安排124.84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可以利用地理位置优势,为地区各施工队销售,能够提高康乐新居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带动康乐新居搬迁户40人稳定就业,能够使康乐新居714户3165人享受该产业带来的分红,提升康乐新居搬迁群众产业发展水平。
(一)调整使用二:对《噶尔县 2020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中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区则温泉配套建设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出1个项目,总投资不变。
1.原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原计划实施的“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区则温泉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新建蓄水池1座(长4米*宽4米*高2米);温泉引水管道40米、露天浴池4座(每座长2米*宽2米*高1米)、新建游客集散室3间160㎡、停车场300㎡。
2.调整原因:该项目所在地处于林地红线及一级保护水源,我县扶贫办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定无法实施,故做出了调整。
3.调整计划:将原计划实施的“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区则温泉配套建设项目”,调整后“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金牦牛合作社洗沙场设备采购”。计划投资2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购置门士乡索多村金牦牛合作社洗沙场购置洗沙设备一套。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
建设任务:购置门士乡索多村金牦牛合作社洗沙场购置洗沙设备一套。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2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成果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369户120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户201人。2021年10月全部发挥项目效益,预计年收益6万元,解决就业岗位8个,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年均收入。
(二)调整使用三:对《噶尔县 2020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中噶尔县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左左乡朗久村农田改良提升工程进行调整,调整出1个项目,总投资不变。
1.原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原计划实施的“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左左乡朗久村农田改良提升工程”,计划投资7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对门士乡门士村125亩及左左乡朗久村95亩农田客土改良及土地平整,提升农作物产量。
2.调整原因:由于该项目的拟选用地于规划用地不符,需要从天然牧草地转为农用地,要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由于此项目涉及面积较小,要整合多个项目用地 ,一起批次报建,为不影响今年项目进度及资金进度,故做出调整。
3.调整计划:将原计划实施的“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左左乡朗久村农田改良提升工程”,调整后“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二组噶尔青嘎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旅游民宿维修及添置设备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1.室内改造工程一项。2.新建大门一座。3.新建广告牌一个。4.家具采购一项。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1、室内改造工程一项2、新建大门一座3、新建广告牌一个4、家具采购一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万元,本次调整资金70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17户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38人。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门士村旅游项目类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全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由分管财政局县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先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整合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2021年整合使用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普兰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已脱贫监测对象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处理;五是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时开展整合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变更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