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 索引号:gsfrm/2021-000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9-04

阿里地区噶尔县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噶尔县以带动产业发展为依托, 以基础设施改善为助推,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金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为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特此制定《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一、补充使用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多渠进水、一池蓄储,瞄准目标、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原则,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

(一)严格资金投向。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县域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要补充完善资金投向,避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违背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需求。

(二)瞄准目标、集中投入。补充资金项目要重点围绕产业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岗位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工程,瞄准2021年乡村振兴全面工作,统筹安排涉农整合资金,实现集中投入,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模效应。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挂钩,精确瞄准已脱贫监测对象,主要用于13个村(居)补缺产业短板、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等,全面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工作机制。

二、补充资金规模及渠道

新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8.47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30.0706万元,74.97%;地区其他统筹整合资金378.4万元,占8.04%;县本级配套资金800万元,占16.99%

  三、补充内容

根据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在《噶尔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基础上补充5个方面内容。

(一)补充使用一:下达2021年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方向。

2021年,地区财政局下达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5.6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55.68万元),主要用于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示范村)、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购置装载机、挖机、自卸车项目、噶尔县左左乡郎久村五组半封闭羊圈建设项目、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昆莎乡噶尔新村

建设任务:新建围墙1670.13米、新建门斗133个、原有建筑外墙粉刷真石漆5586.64平方米、原有建筑外墙贴文化石勒脚619.68平方米、拆除原有围墙706.11平方米、新建旱厕6座、新建垃圾桶40个、新建垃圾池4个、新建路灯153盏、新建混凝土硬化地面5491.34平方米、原有水渠改造一项、新建上下水一项、新建水渠盖板一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0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安排1000万元不属于新增资金,属于调整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1000万元属于新增资金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232621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5101,有利于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激发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凝聚力。项目的实施,提升噶尔新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2.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购置装载机、挖机、自卸车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购置装载机4台、购置挖掘机5台、自卸车3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8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28.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8.81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6个村。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6个村劳务创收机械

3.项目名称:噶尔县左左乡郎久村五组半封闭羊圈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左左乡郎久村

建设任务:新建11座100㎡的半封闭羊圈。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87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6.87万元。安排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87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35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8人。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郎久村五组牲畜安全。

4.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建设任务:新建给、排水管网系统1项,详给排水图;新建0.6m高铝合金防护围栏2080m;新建花岗石路沿石2580.5m;新建花岗石铺地2042.11平方米;种植2.5米高班公柳300株;换土400厚,撒草籽712平方米;新建200厚C25硬化地面8286.21平方米;新建250厚C30停车场硬化地面2546.62平方米;原围墙加压顶及藏式装饰块775米,藏式装饰块100*100间距200;原黄色外墙重新刷白色真石漆960.5平方米;新建景观花池333.43米;原树池重新抹灰修补100平方米;拆除原人行道地砖重新铺设190.6平方米;入户门更换80樘;道路破损恢复100平方米(原沥青道路修补);移动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新购6米40W太阳能路灯30盏;大理石路障球直径600间距3M共20个、原破损地面、路沿石拆除及垃圾清运1项;新建3人座成品休息椅20把;新建成品蓝色垃圾桶垃圾桶50个;垃圾转运车一辆;亮化工程一项(LED节能彩色灯带1506.53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00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1个村121345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40119人。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环境,激发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凝聚力。项目的实施,提升门士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上将打造成设施配套完善,宜居、乐居、安居的新型农村

(二)补充使用二: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投资方向。

2021年,地区财政局下达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1万元,主要用于噶尔县2021年生态补偿脱贫岗位。

1.项目名称:生态脱贫岗位补助

责 任 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实施地点:全县13个村居(包括康乐新居)

建设任务:落实生态补偿脱贫岗位60个,其中,落实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10个、草原监督员10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0个、农村公路养护员10个、城镇、村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0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10个。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计划总投资304.8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1万元,安排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21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补偿资金兑现,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补偿资金兑现

绩效目标:落实生态补偿脱贫岗位60个,其中,落实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10个、草原监督员10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0个、农村公路养护员10个、城镇、村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0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10个。

(三)补充使用三:下达阿里地区2021年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投资方向。

2021年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噶尔县康乐新居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噶尔县康乐新居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狮泉河镇镇长

实施地点:康乐新居易地搬迁点

建设任务:基础设施维修工程1项、上下水维修工程1项、电路改造工程1项。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53.4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53.46万元。安排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353.46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能够解决康乐新居搬迁群众714户3165人基础设施老化及电路杂的问题,改善康乐新居人居环境。

(四)补充使用四:解决2021年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资方向。

2021年,县财政局下达2021年县本级财政配套800万元,主要用于噶尔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噶尔县易地扶贫搬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购置装载机、挖机、自卸车项目。

1.项目名称:噶尔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总用地面积28552.86平方米、易地搬迁房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1.7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1.78万元。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171.78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已于2018年建成,在2020年财务评审后出现了主体缺口资金171.78万元,今年在县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该资金。

2.项目名称:噶尔县易地扶贫搬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

建设任务:总用地面积28552.86平方米、广场旱厕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2.03万元,本次安排资金72.03万元。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72.03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已于2018年建成,在2020年财务评审后出现了主体缺口资金72.03万元,今年在县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该资金

3.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购置装载机、挖机、自卸车项目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噶尔县扎西岗村、郎久村、下左左村、噶尔亚莎搬迁点、那木如村、上左左村

建设任务:购置装载机4台、购置挖掘机5台、自卸车3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8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56.19万元。安排县级配套556.19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18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1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6个村。2021年11月发挥项目效益,提升6个村劳务创收机械

(五)补充使用五:下达阿里地区结转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资金投资方向

2021年,阿里地区结转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4.94万元,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402.34万元中未安排153.390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各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利差

1.项目名称:噶尔县2019-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建设任务:完成偿还2019-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利差55.67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97.68万元,年初安排资金32.3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5.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30.73万元,地区结转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4.94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9月。

绩效目标:受益易地搬迁搬迁群众141户533人

2.项目名称:噶尔县2019-2020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短期贷款,一年以下函一年、中期贷款,1-5年)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建设任务:偿还2019-2020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93.83万元,年初安排资金74.1693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19.66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119.6607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8月。

绩效目标:对噶尔县建档立卡脱贫户支持发展、经营等用途,确保金融巩固脱贫成果

3.项目名称:噶尔县2019-2020年扶贫项目贷款贴息(中期)

责任单位: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拉巴多吉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建设任务:偿还噶尔县朗久村专业合作社扶贫项目2019-2020年贷款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4.9万元,年初安排资金1.9001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99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2.9999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9月。

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成,利益联结建档立卡贫困户38户109人,人均年分红200元,带动稳定就业3人。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全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由分管财政局县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先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整合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2021年整合使用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噶尔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已脱贫监测对象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处理;五是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时开展整合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贫困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补充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2021年贫困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补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