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编译局深入开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使用管理,推动藏语文工作科学发展,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社会用字普查工作的通知》(藏语委办字【2020】12号)及《噶尔县关于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自查工作的通知》(噶政办发【2020】37)号),精神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4月26日至5月7日,由县编译局牵头,协同地区编译局、县工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检查组利用12天时间狮泉河城区内进行全方位社会用字检查。
检查组在噶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斌同志的带领下,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克服一切困难,宁可多走几条街也不漏掉一个商户的信心和决心去完成艰巨任务。此次检查中我局采取边检查、边督促的整改形式进行当场翻译,当场与商户老板进行沟通协调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在地区编译局塔杰局长的指导和校对下,发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每到一处,我局负责人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在民族地区实行藏汉“双语”政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商户要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内彻底整改到位,使整改效率大大提升,确保了整改工作真实、准确、有效。
此次检查中重点检查了狮泉河城区主街道北京路、陕西路、文化路、格桑路、迎宾路、滨河北路、滨河南路,建设路等个体商户招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门牌、路标、电子屏幕广告牌等社会用字规范情况。共检查3123处牌子,发现问题的252处(包括拆迁牌),其中未使用藏文18处,未使用汉文13处,掉字95处、错译37处、错拼40处,藏汉大小比列严重失调32处,拆迁牌17处,目前120处商户已整改,其余商户和单位正在有序整改当中,我局将对未整改的商户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整改内容。
通过此次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狮泉河城区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了城市品味,增强了城市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和使用环境,为顺利通过自治区社会用字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