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规划范围:规划区北临噶尔路,东邻军事用地,南至环城路,西侧以象泉路为界,总用地面积约1.05km2。
规划定位:狮泉河产业园区以工业生产为核心功能,以商业服务、物流集散为辅助功能,其功能定位为城市刚需商品加工基地、新藏线边贸产业支撑基地、阿里商贸集散枢纽重要组成、藏西特色农牧产业研发生产中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还有哪些要求与看法。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当地媒体(网站、报纸、村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了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单位:噶尔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旦增卓嘎
联系电话:18889077207
通讯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电子邮箱:1650221985@qq.com
2、环评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盛新聚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欣大厦816室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15007145854
电子邮箱:12242802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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