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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村(居)干部举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解读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0-08-27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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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村(居)干部举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解读报告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村(居)干部的民族团结知识和理论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县统战、民宗联合县委组织部(党校)以举办噶尔县2020年村(居)干部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素质提升能力培训班为契机,安排宣讲员在县会议中心进行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解读,“四乡一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主要解读了《条例》中的社会协同、宣传教育、创建表彰、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并向与会同志发放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册子40余本 。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切实增强了村干部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懂得了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大家表示:要自觉做到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各民族必须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