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索引号:xddgw/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产业园区
- 名 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1-05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由西藏景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阅电子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查阅详见附件1;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
规划实施单位:噶尔县综合产业园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旦增卓嘎18889077207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170994630
查阅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查阅地点:噶尔县综合产业园区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注意事项:查阅人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说明与本规划关系,以及关心的环评内容。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及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3、公众意见表的反馈
公众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2。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反馈与本规划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阿里地区狮泉河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规划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噶尔县综合产业园区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