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索引号:gexnyncj/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1-23

噶尔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遏制陡坡地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与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4〕56号)等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县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51818.52公顷。具体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噶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docx


噶尔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