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水利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 索引号:gesl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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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水利局
  • 名 称:噶尔县水利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0-06

噶尔县水利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3

一、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 3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8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收入决算公开 8

支出决算公开表 8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8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

噶尔县水利局概括

一、部门决算构成单位

噶尔县水利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政府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水利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居)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县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上报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全县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协调和仲裁跨乡村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协助指导水文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县经济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2.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4.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 县水利局暂无内设机构。

第五条 县水利局机关编制3(行政编制2名,机关其他编制1),部门领导职数2(正科级1名,副科级1)。现有行政编制5人。

第六条 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现有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

噶尔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1

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22.52万元,支出总计422.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较上年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主要原因:变动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经费划转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上,支出总计各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主要原因:变动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经费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上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06.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213.67万元,下降298.60%,变动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指标余额转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

年初结转结余16.06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存量资金结转至本年度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22.52万元,较上年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变动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指标余额转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

年末结转结余16.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存量资金结转至本年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2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01.46万元,占95.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1.18%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06万元,3.80%2024年财政拨款总422.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6.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06万元,较上年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22.52万元,较上年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其中:基本支出312.80万元,占74.03%;项目支出109.72万元,占25.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6.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0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22.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97.61万元,下降283.44%,变动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指标余额转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变动主要原因:因上年度存量资金结转至本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2.61万元,下降288.04%因机构改革后原水利局指标余额转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4)支出11.47万元,占2.7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30.70万元,占7.27%;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1.65万元,0.39%,城乡社区支出(212)支出5万元,1.18%,农林水支出(213)支348.89万元,占82.57%,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24.81万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6.05万元,支出决算为4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99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为46.0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公务员医疗补助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行政运行(2130301)。年初预算为3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行政运行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6.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年初预算为7.91万元,支出决算为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水利工程项目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7.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年初预算2.01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8.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年初预算8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其他水利支出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3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住房公积金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1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49.85万元、津贴补贴14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4万元、住房公积金24.81万元、医疗费2.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47万元。公用经费16.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58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4.64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噶尔县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5.8%变动主要原因;今年增加政府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噶尔县水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023年保持一致。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98万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经费,与2023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加油及车辆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98万元,下20.67%,变动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结转结余部分调剂至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3.公务接待费无预算资金,2023年保持一致。

噶尔县水利局2024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合  

4.74

4.7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4.74

4.7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4

4.47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对2024年度全年经费开展自评工作,2024年全年项目共有24个(含项目、基本支出),总金额4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类13个,总资金为315.19万元,项目共有11个,总资金为107.33万元。

1.2024年狮泉河中学段维修工程项目预算数32.38万元,实际支付32.38万元(全部已支出执行率100%)。

2.2024年历史遗留坏账冲销资金预算16万元,实际支付16万元(历史遗留坏账冲销工作已完成,执行率100%)。

3.2024年拥军支前相关资金预算数11.47万元,实际支付11.47万元(拥军支前相关资金已支付完,执行率100%)。

4.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预算数24.35万元,实际支付24.35万元(完成了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执行率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6.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噶尔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3万元本部门专用设备0台(套)。国有资产总值17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非流动资产178.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