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 索引号:afgh/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安监局
- 名 称:噶尔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0-06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2025年9月23日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1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1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8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8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8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8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8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8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一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位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部门无二级决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噶尔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称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县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应急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及地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落实地委“12114”工作思路和县委实施“六大战略”思路举措,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危化、工贸、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消防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各乡(镇)、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确保物资统一调度规范和有序。
(十二)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危化、工贸、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工贸、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事务,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县应急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实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2.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拟定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承担农牧业和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湖泊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定,组织拟定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确定年度购置计划。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主要职责: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管理自然灾害勘查、评价和预警预报工作;制定有关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落实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火灾等的防治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城市建设水系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评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为4名(行政编制3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县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2024年末我局工资在册人员23名,其中7名行政、4名事业。
第二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99.60万元,支出699.6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列入预算的项目经费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年底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99.6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7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14万元,增长40.9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年底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17.86万元,主要是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的质保金资金,较上年增加17.86万元,增长100%,变动主要原因: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的质保金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99.60万元,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年底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69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74万元,占97.45%,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86万元,占2.55%。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9.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9月份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新生3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99.6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灾害防治、安全生产、三个指挥部的应急各类预案制定及实战演练共计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29万元,占84.52%;项目支出108.31万元,占15.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1.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99.6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9月份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新增3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6万元,增长100%,变动主要原因:2023年县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质保金15.79万元,9月份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定制执法服装存量资金2.07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支出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4.6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制定灾害防治及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9月份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新增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58.31万元,占8.33%;卫生健康(210)支出3.62万元,占0.52%;农林水支出(213)支出13.01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46.66万元,占6.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支出577.99万元,占8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为4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
3.农林水(213)水利(21303)防汛(2130314)。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防汛期未发生自然灾害原因。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33.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而预算也增多。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22401)行政运行(2240101)。年初预算为384.46万元,支出决算为48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而预算也增多。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22401)灾害风险防治(2240104)。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而预算未增多。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22401)安全监管(2240106)。年初预算为42.2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及工资增加而预算也增多。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22401)应急救援(2240108)。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质保金。
9.地震事务(22405)地震灾害预防(2240506)。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自然灾害防治(22406)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240602)。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68万元、津贴补贴293.64万元、奖金3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58.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8万元、住房公积金46.66万元、医疗费2.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87万元;公用经费2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5万元、印刷费1.98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9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Z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Z1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Z1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数据为0,与2023年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Z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数据为0,与2023年保持一致。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82.31%,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下降18.79%,变动主要原因:按实际支付,下乡次数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经费,与2023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费保养费用1.03万元、车辆保险及车船税0.59万元、加油费2.2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相等,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99万元,下降18.79%,变动主要原因:按实际支付,下乡次数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本部门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3年保持一致。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 3.公务用车经费 | 5.20 | 4.28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20 | 4.28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单位: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1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9.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质保金15.79万元结转到2024年,9月份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定制执法服装的资金2.07万元是存量资金。
1.残保金项目预算数3.46万元,执行率100%,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发放缴纳覆盖率100%,得分10。
2.灾害风险防治预算数0.6万,执行率100%,卫星通用设备于县级四乡灾情速报工作,HTL2200智能卫星电话4部,智能卫星电话2部,得分10。
3.安全监管预算数40万元,执行率98.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年/次,制定5个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物品(杯子、毛巾、笔等),参加区内外安全生产培训3次/年,得分9.82。
4.安全监管预算数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15.79万,2023年县噶尔县增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质保金15.79万元结转到2024年,执行率100%,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合同支付,得分10。
5.抗震防汛森林三个指挥部业务经费30万元,执行率99.37%,制定6个指挥应急预案,抗震防汛森林三个指挥部安全知识宣传,参加区内外安全生产培训3次/年,得分9.94。
6.定制执法服装经费4.27万元,执行率:99.88%。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新生3人。得分9.99。
7.预算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减灾救灾)工作经费200000。执行率:92.82%。开展5.12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90%,开展噶尔县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及制定噶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得分9.2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噶尔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9.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因机构改革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职能划转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人员增加至8人,新生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36.40万元。
本部门专用设备0台(套)。
国有资产总值,4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万元,非流动资产42.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