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2022年第四季度县域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状况公示
- 索引号:gefgnj/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环保局
- 名 称:噶尔县2022年第四季度县域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状况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1-17
噶尔县2022年第四季度县域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状况公示
根据《噶尔县2022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噶尔县人民政府委托西藏景博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县空气、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了全面的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县域空气质量检测由阿里地区环境监测站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自动监测噶尔县狮泉河镇空气质量,第四季度空气监测项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上天数为100%。
二、地表水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受疫情原因影响,未对10月地表水进行采样),对噶尔县狮泉河上游500M、噶尔县狮泉河下游1KM、噶尔县狮泉河扎西岗断面,共3个点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分析,共检测流量、水温、电导率、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5项。检测结果噶尔县狮泉河上游500M、噶尔县狮泉河下游1KM、噶尔县狮泉河扎西岗断面所有项目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Ⅱ类标准。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
对狮泉河镇东郊水厂水源地、狮泉河镇南区水厂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1次(受疫情原因影响,未对10月水源地进行采样),分别检测色度、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钠、铝、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硫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39项。检测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狮泉河镇东郊水厂水源地和狮泉河镇南郊水厂水源地”水质除砷外所有项目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GB/T14848-2017)》Ⅱ类标准。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