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fgwfg/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24

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深入,部分县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景区周边“白色污染”屡禁不绝,影响总体整改成效。

核查情况

简要说明于2025年11月1日,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核查或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核查反馈意见属实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白色污染”整治,营造舒适干净的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加大对我县域各类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等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联合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加强针对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产品,对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查处。

责任单位    

噶尔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洛桑丹增

联系电话

18989971777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噶尔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塑料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阿里地区塑料污染治理2024-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我县于2025年1月8日印发《噶尔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2025年5月12日在狮泉河镇农贸市场、百益超市等各类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禁塑限塑检查工作,同时粘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商家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联合县工商联于7月22日至24日对狮泉河镇陕西路  北京路 格桑路停车场周边商户开展为期三天的门前三包入户宣传工作,共走访150家商户,入户宣传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











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深入,部分县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景区周边“白色污染”屡禁不绝,影响总体整改成效。

核查情况

简要说明于2025年11月1日,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核查或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核查反馈意见属实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白色污染”整治,营造舒适干净的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加大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倾倒点的排查整治,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生态功能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区域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问题。

责任单位    

噶尔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洛桑丹增

联系电话

18989971777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噶尔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塑料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阿里地区塑料污染治理2024-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我县于2025年1月8日印发《噶尔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2025年5月12日在狮泉河镇农贸市场、百益超市等各类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禁塑限塑检查工作,同时粘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商家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联合县工商联于7月22日至24日对狮泉河镇陕西路  北京路 格桑路停车场周边商户开展为期三天的门前三包入户宣传工作,共走访150家商户,入户宣传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











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深入,部分县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景区周边“白色污染”屡禁不绝,影响总体整改成效。

核查情况

简要说明于2025年11月1日,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核查或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核查反馈意见属实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白色污染”整治,营造舒适干净的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开展环境综合大整治活动,全域治理城乡结合部、国省干道路以及县道、旅游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塑料污染”。建立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合理增设垃圾收集设施,提高清扫频次,保持良好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    

噶尔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洛桑丹增

联系电话

18989971777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噶尔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塑料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阿里地区塑料污染治理2024-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我县于2025年1月8日印发《噶尔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2025年5月12日在狮泉河镇农贸市场、百益超市等各类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禁塑限塑检查工作,同时粘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商家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联合县工商联于7月22日至24日对狮泉河镇陕西路  北京路 格桑路停车场周边商户开展为期三天的门前三包入户宣传工作,共走访150家商户,入户宣传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