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5-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gergth/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交通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5-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1-08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5-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噶尔县境内某公路共设置29处取弃土场,平均4.3公里设1处取弃土场,部分取料场和砂石加工厂设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严重违背土地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的要求。G4218昆莎机场至狮泉河公路新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违规将弃土场变更为弃土场,将机械清洗废水直排外环境。

核查情况

核查反馈问题属实。

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全面规范项目建设,完成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按时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责任单位

噶尔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洛桑丹增

联系电话

18989971777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按时完成噶尔县境内59项目K22+300右侧取料场和砂石加工厂生态修复工作;督促G4218昆莎机场至狮泉河公路新建工程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二是通过系统整改,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