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噶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

  • 索引号:fgydj/202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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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噶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0-31

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噶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进行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公示公告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的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建设先行推进会部署要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废弃矿山处理,切实做好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

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噶尔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序号

主体编号

图斑编号

地理位置

中心坐标

实地损毁

面积(m2

备注

1

5425000710048

1

噶尔县

狮泉河镇加木村

80°12′08.86″

32°26′27.29″

9617.48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已自然恢复

2

CT5425232016000008

1

噶尔县

门士乡门士村

80°28′44.07″

31°14′11.89″

109346.12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已自然恢复

3

2

噶尔县

门士乡门士村

80°28′51.77″

31°14′01.05″

24134.89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已自然恢复

4

3

噶尔县

门士乡门士村

80°29′16.43″

31°14′05.67″

6543.78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已自然恢复

5

T54120090502029072

1

噶尔县

门士乡门士村

80°32′02.53″

31°18′07.24″

2362740.83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已自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