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gedzb/2019-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政府办
- 名 称: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1-02
2018 103 卫 东
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政府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卫 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县外事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齐喜军:协助县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分管县援藏办、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狮泉河镇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狮泉河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次旦多杰:协助县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联系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边防大队、武警交通四支队,地区石油公司。
向 斌:协助县长分管县扶贫(农发)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统计局。联系地区人保财险公司、县工商联、县农行、县邮政局。
加央洛珠:协助县长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县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县编译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区质监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王 建 成:协助县长分管县交通局、狮泉河镇绿色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班。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民航阿里站、地区工商局、地区国税局、县税务局、县工商局。
刘 锦 如:协助县长分管县农牧局(科技局)、县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昆莎农牧科技示范园、噶尔亚沙高原设施农业示范园、昆莎枸杞示范园、昆莎牛羊育肥园。联系县委“三农”工作办公室。
张 鹏 程:协助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局、粮食局)、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联系地区移动公司、地区电信公司、地区联通公司,地区铁塔公司、县网信办、地区红十字会。
张 鹏 年:协助县长分管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卫生服务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晋美多吉:协助县长分管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水利局(河长办)。联系地区气象局、狮泉河地震台(天文台狮泉河观测站)、地区农机公司。
噶尔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一、齐喜军同志与向斌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二、次旦多杰同志与加央洛珠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四、王建成同志与张鹏程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五、张鹏年同志与刘锦如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六、刘锦如同志与晋美多吉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相互交叉代管的同志都不在噶尔时,由政府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县长指定其他在噶尔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噶尔时,不行使交叉代管分管职责。同时,县长、各副县长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噶尔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各部委、法院、检察院
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