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grx/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9-10
2020 67 卫东
关于调整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政府和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对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卫 东 政府县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审计局、应急管理局、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县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尚 小 刚 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县援藏办。协助卫东同志开展招商引资、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协调陕西省对口援藏工作、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系组团式教育工作。县委、人大、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
向 斌 政府常务副县长,协助卫东同志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和管理县审计局,并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县园林绿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县邮政管理局、县农行、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人武部、县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
惠 瑞 瑞 政府副县长,协助卫东同志分管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陕西省对口援藏工作,联系组团式医疗工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县人民医院、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县干部待遇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晋美多吉 政府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产业园区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司法局、县信访局。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政法委、国安办、县党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羌塘国家级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噶尔县水旱灾防御中心、县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中石油阿里分公司、县武警中队、边防大队、地区气象局、地区河长办、县农电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专班。
王 建 成 政府副县长,协助卫东同志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负责噶尔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班,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联系县劳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县供销合作社、县广播电视台。
蒲 东 政府副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统计局。负责噶尔县边康村建设专班全面工作和噶尔县农牧民增收专班全面工作,联系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机械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机械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
张 鹏 年 政府副县长,负责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参加政府集体决策。负责康乐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点全面工作。
格桑顿珠 政府副县长,协助卫东同志分管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县分局。分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和噶尔亚莎易地扶贫搬迁点全面工作;联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负责全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联系工商联、国网阿里公司、电信阿里分公司、移动阿里分公司、联通阿里分公司、铁塔阿里分公司。
次仁班久 政府副县长,分管县教(体)育局、县民政局。联系县教研室、电教馆、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
噶尔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一、向斌同志与王建成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二、惠瑞瑞同志与晋美多吉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三、蒲东同志与格桑顿珠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四、格桑顿珠同志与次仁班久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五、尚小刚、张鹏年同志暂不安排交叉。
相互交叉代管的同志都不在噶尔时,由政府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县长指定其他在噶尔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噶尔时,不行使交叉代管分管职责。同时,政府常务副县长、副县长要严格按照“双人双责、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整体推进”的原则,履行各自交叉代管工作职责。政府常务副县长、副县长每次外出履行交叉代管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外出期间工作交接手续,明确外出期间需重点关注和推动的具体工作事宜,坚决杜绝出现交接不明、延误工作等情况。在执行交叉代管期间,要确保政令畅通,正确行使职责职权。
噶尔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6日
抄送:行署办公室,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各部委,县各驻军部队,各中(区)直单位
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