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gedzb/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政府办
  • 名 称:噶尔县信息公开指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3-13

噶尔县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干群查找噶尔县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指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栏目:

噶尔概况:噶尔概况、人口民族、地理环境、自然资源、旅游文化。

新闻动态:噶尔要闻、重要新闻、国务院动态、新闻视频、援藏动态。

政务公开:(一)基础信息公开:本地概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统计数据、应急管理、政府采购、人事信息;(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招标公示、目标责任考核、财政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科技管理、安全生产、项目经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信息;政府文件;疫情防控。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政务通报、电子政务和公示、听证、列席会议等形式进行。

(三)公开时限

政府办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政府办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办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办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政府办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当场在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审查合格的,政府办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政府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办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政府办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所有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