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编制更新及临时用地 补偿标准编制制定项目的询价公告
- 索引号:gexzrzyj/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 名 称: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编制更新及临时用地 补偿标准编制制定项目的询价公告
- 公文时效:2025-09-06 10:39:33
- 发布日期:2025-08-28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编制更新及临时用地
补偿标准编制制定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升征地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被占用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补偿规范统一,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噶尔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编制的更新项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编制更新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制定编制项目》
项目单位: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按照要求持续、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专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房地产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收入表)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补偿标准编制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行为。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4:30-18:30。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进行报名。
邮件报名: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噶尔县征地补偿项目报名-[投标单位名称]”,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15339142656)。
遴选文件获取: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在报名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遴选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8:30。请供应商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二楼。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未密封或标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公司资质证明、业绩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等)、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报价部分(详细的报价清单及说明)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荣誉证书、相关承诺函等)。投标文件需按照遴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密封。
邮箱地址:gegtzyj@163.com
联系人:许鹏
联系电话:15339142656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