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遴选房地产价值咨询评估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 索引号:gexzrzyj/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 名 称: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遴选房地产价值咨询评估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6-23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遴选房地产价值咨询评估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本次房地产价值咨询评估服务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同时估价作业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狮泉河镇房地产市场实际开展。

一、服务范围

本次遴选涉及以下个项目的房地产价值咨询评估服务1.位于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东路、地区残联西面土地面积:821.1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821.19平方米;2.位于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阿里地区公租房)前排空地土地面积:1512.67/(1658.19+1512.67=3170.86)平方米3.位于噶尔县狮泉河镇团结新村后面(观景台脚下)土地面积:85.6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47.80平方米;4.位于噶尔县狮泉河镇团结新村后面土地面积:206.4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206.42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完成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东路、地区残联西面821.19平方米商业用地及宗地上房屋建筑物与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阿里地区公租房)前排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手续,对置出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置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市场价值评估2.完成噶尔县狮泉河镇团结新村后面(观景台脚下)、噶尔县狮泉河镇团结新村后面两个项目收储价值评估。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同时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2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前,须已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

1.估价服务费用报价函(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3.相应资质证书

五、其他事项

1.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

2.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3.联系人:赵文良 联系方式:17889071823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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