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3宗地土地性质(用途)变更地价评估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 索引号:gexzrzyj/2026-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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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 名 称: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3宗地土地性质(用途)变更地价评估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 公文时效:2026-07-21 11:35:09
- 发布日期:2026-07-10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3宗地土地性质(用途)变更地价评估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地价评估工作,客观核算土地用途变更前后地价差额,确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规定,我单位现就3宗地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变更地价评估项目,公开比选土地估价机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选。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3宗地块土地用途变更地价评估服务项目
2.基本信息:
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原用地性质 | 拟变更后用地性质 |
1 | 狮泉河镇环城北路 | 823.33 | 住宅 | 商业 |
2 | 狮泉河镇先遣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 816.48 | 工业 | 商业 |
3 | 狮泉河镇昆仑大道南侧 | 13333.4 | 工业 | 商业 |
3.评估核心工作
(1)评估变更前现状条件下宗地地面/楼面地价
(2)评估变更后新规划条件下宗地地面/楼面地价
(3)测算用途变更地价差值,出具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要求的《土地估价报告书》,用于土地出让金补缴审核、不动产用途变更登记依据。
4.成果时限:签订委托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评
估报告及全套备案资料。
二、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7.其他证明材料。
三、需提交的比选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A4装订成册加密封)
1.《比选参选报名表》(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职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5.近三年同类用途变更地价评估业绩清单及佐证材料;
6.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
7.评估服务方案、工作周期承诺、收费报价函等;
四、时间及递交安排
1.公告公示期: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 18:30(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版)
4.递交地址: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3科室
五、评估费用说明
1.附收费基准参照《藏发改价格〔2012〕147号》文件收费标准;
2.报价费用按实际评估宗地总价结算;
3.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编制报告,完成自然资源地价在线备案。
联系人:赵文良 联系电话:17889071823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7月10日

